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加强驾驶人源头管理为目标 ,以服务交通管理工作为中心,以公安部111号令文件精神为工作基准,坚持立警为公,服务为民;坚持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狠抓各项工作规范、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加快各项软、硬件设施建设,德安县交警大队圆满完成驾培各项工作任务。
一、组织民警认真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纪律》、《江西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使每个民警对工作纪律牢记于心,并始终坚持严格执行。要采取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对民警进行遵纪守法、拒腐防变、终生责任教育,全面提高民警对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纪律的重要性、严肃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二、紧密联系实际,坚持用“党员先进性”理论重要思想武装党员民警头脑,打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进一步为民服务的意识和能力,忠实履行民警的职责和社会责任。
三、严格考试工作规范。一是严格考试员的选聘,坚持做到大队考试员经过岗前培训、持证上岗。二是严格考前规范,要求民警考试员要做到警容严整,着装规范,整洁大方。三是要求所有考试员在考试工作期间一律关闭手机等通信工具,切断同外界联系,杜绝考人情试,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四是规范考前讲话,全体考官考前讲话统一使用规范用语,考前讲话短小精干,简洁明了,将更多的时间留给学员考试。五是坚持考后点评,要求重点对不合格学员和学员考试中的共性问题分别进行点评,帮助学员发现问题,整改提高。
四、健全考试监督制度。考试监督部门切实履行起监督职能,定期不定期的对参考学员进行电话回访,客观、公正掌握全县考试工作动态,及时将考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建议整理上报大队领导。与此同时,要求考试员自觉接受媒体、群众、公安督察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监督,认真接待群众对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的投诉,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领导,并协助领导妥善解决好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考试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五、加强对“五小”车辆驾培单位监督管理工作机制,与驾培单位共同把住培训和考试关,狠抓对驾培单位考试质量通报制度、培训质量跟踪和倒查制度的落实,有力促进驾培单位的驾驶人培训质量,提高新增驾驶人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