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关于2012年度执法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创建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截至11月16日,支队圆满完成12个大队的执法规范化达标单位创建验收考核工作。
期间,考核组以查阅工作台帐、观看汇报课件、实地查看执法装备及办案区、抽查民警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等方式,对被考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逐一细致的检查,并以大队推选、支队考察的方式,推选出一批优秀的执法办案民警,向省厅总队申报执法标兵。
在今年的执法规范化达标单位创建工作中,各大队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投入资金进行创建,并建立相应的制度,落实考核方案,充分调动民警参与的热情和积极性,狠抓每一项创建工作,在验收考核中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各大队认真总结创建活动中的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通过创建检查,认真进行梳理整改,加大自检自查的力度,不断发现和总结创建经验,并加强大队与大队之间的交流学习,取长补短,共同进步,迎接省厅总队的复考工作。同时,各大队以执法规范化达标单位创建为推动点,着力提高民警的执法质量,减少因执法不当引起的信访等问题,以规范化带动各项制度建设、执法办案质量、硬件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通过验收考核,加快了全市公安交警部门达标创建的进程,提高民警的知晓率和参与热情,进一步掌握了各大队在执法规范化达标单位创建中的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为全市公安交警部门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基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