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吸取“11·06”、“11·22”等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深刻教训,有效打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遏制酒后驾驶恶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能有一个和谐、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保证2012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过渡。11月30日,西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上级公安交管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从辖区实际出发,认真组织开展了此次专项行动,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大队根据要求迅速成立了以李文华大队长为组长的酒驾整治领导小组,并根据辖区实际,制定了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责任,细化了措施。同时,及时召开专题部署会,就行动的方案进行了详细分解、认真安排。会上,李文华大队长还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作了强调,使全体民警和协管员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势在必行,保证了整治行动的快速反应、快速行动。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路面管理。针对辖区城郊结合部摩托车事故多发的特点,大队专门派出执勤小组深入勐景线设卡点,就酒后驾驶摩托车、无证驾驶摩托车、摩托车超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未上牌、未投强保、逾期未检验等突出摩托车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同时还加强了对其他重点机动车辆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形成了“严惩、严处”重点突出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了此次专项行动的成效。
三是开展宣传 营造浓厚声势。大队以“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为宣传主题,在上路执勤过程中通过采取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口头警示、讲解典型事故案例和交通安全常识的方式,教育广大驾驶人回去以后开展 “十劝诫”活动,即:劝夫妻、劝父母、劝儿女、劝兄弟、劝朋友、劝同事、劝同学、劝乡邻、劝上级、劝下属。通过通俗易懂的宣传和教育,让广大驾驶人深刻领会酒后驾车的危害性,同时把不能酒后驾车的理念传递到千家万户,使之家喻户晓。
四是文明执勤,从严快速处罚。整治行动中,执勤民警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配齐装备并提前在执勤路段上设置反光筒等防护器材,加强自身安全防范。同时,对整治中当场查证属实的违法行为,立即向当事人开具法律文书,回到大队后并及时快速进行了上网录入,锁定违法情节,坚决按照“四个一律”的规定从严从重处罚,消除当事人想托人说情企图逃避处罚的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