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和谐,孟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深化各项工作措施,落实“一体三位”全面加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一、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客运车辆资质审核。一是会同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于春运前对客运企业全面组织开展一次车辆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治理,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内部管理,通过GPS监控平台加强对公路客运车辆的双向管控,同时,充分发挥交警大队、客运协管中队指挥中心的作用,强化网上巡逻动态监管。二是开展辖区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未定期检验、检验不合格、不具备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一律依法予以停运不得参加春运,严防隐患车辆上路行驶。三是对参加春运驾驶人的驾驶资质进行审查,发现客运车辆驾驶人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有违法行为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证逾期未审验的、驾驶客运车辆一年内有两次饮酒驾车违法记录的、在两年内有超员20%以上或超速50%以上交通违法行为的、毒驾违法行为的、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一律不得从事春运客运运输;对参与客运运输的企业和驾驶人,要逐一签订安全责任书。
二、落实责任到位。为有效推进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点、线、面”的管理,在按要求落实春运各项工作措施的同时。大队结合实际,在具体责任落实上,实行大队领导、民警负责制,分别由大队领导负责到重点公路沿线乡(镇),由民警负责到重点公路沿线村组。全面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重点公路沿线乡(镇)、村组,从责任落实、管控、宣传教育等多方面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点公路沿线乡(镇)、村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有利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三、落实勤务到位。一是要按时按要求启动昆孟线、西孟线春运道路交通安全服务站,并根据实际,在辖区主要县乡道路设置交通安全服务站,以各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中队长为服务站第一责任人,充分利用“警企共建”和综合治理平台,整合治安、派出所、交警、协管中队力量,协同农机、运政、交通部门执法人员共同开展服务站执勤执法工作。二是严格落实服务站24小时勤务制度,对7座以上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旅游包车、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其他客货运车辆进行逢车必查,重点检查驾驶资格、车辆审验、客车乘载人数、行驶时间等情况,严查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以及车辆安全隐患。三是严格落实路面勤务制度,大队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由副局长兼大队长岩良亲力亲为,教导员等领导率先垂范到春运检查服务站执勤的全警勤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