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全省在用超标电动车有3个月登记期,即从4月1日至6月30日,超标电动车将悬挂白底红字的车牌。
昆明不再登记超标电动车
《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规定明确,4月1日起,全省在用超标电动车须到交警部门登记。而《昆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2012年开始实施,昆明市电动车管理规定明令昆明市超标电动车在去年2月1日后就不允许登记了。两者之间存在细微的差别,这是否又为昆明新增的超标电动车撕开了一条生机?
省交警总队车管负责人介绍,在各个交警支队登记的电动可以跨州市行驶,随后将制定实施细则,昆明市不再登记超标电动车将在细则中明确。
不过,在昆明之外登记的超标电动车是否可以转移登记到昆明呢?对此,昆明市交警支队表示,昆明的交通压力已经非常大,不允许昆明之外的超标电动车转移登记到昆明辖区内,如果登记成昆明之外的电动车,进入昆明市将受到摩托车限行范围的限制。
载客具体要求有待细则出台
《昆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中对电动车乘客要求比较严,为解决家长带学生上学的问题,规定电动车可以拉载1名16周岁以下的人员。但《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中对于乘客则没有年龄的要求,不管男女老幼、高矮胖瘦,只允许搭载1名乘客。
关于这一点,昆明市是按照省规定执行,还是按照市规定执行,还得等待实施细则的规定。不过,从长远而言,等到这些超标电动车报废期一过,大部分电动车属于国标电动车,其搭载乘客也是比较困难的,尤其是体型较大的乘客,几乎不可能在国标电动车上乘坐得很舒服。(记者乔长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