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普洱市各级公安交管部门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紧紧围绕“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这一主题,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日活动。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切实做好“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普洱市各级公安交管部门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及时向全市发出通知,对组织开展安全日活动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分工,落实职责任务。普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磨思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思茅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共同成立了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戴军任组长的“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策划、组织、协调“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实。
二、多部门齐心协力共同参与。普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磨思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思茅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共同在思茅区财富广场设立了活动点,市(区)公安交管部门、文明办、安监局、教育局、司法局、交通运输局一起设立咨询台,并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标语,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挂图,播放宣传教育专题短片和公益广告,向过往群众散发交通安全宣传材料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活动,并以普洱大街为中心,到沿街两旁的店铺、饮食店等人群聚集地开展辐射宣传活动;普洱市老年民间民族艺术团为安全日活动献艺,舞蹈《文明交通进山寨》、歌曲《“122”电话方便大家》等引得上千人驻足观看;普洱市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志愿者委员会专门组织15名道路交通安全志愿者身披红色绶带,手拿小红旗分别在普洱市思茅城区主大街边城路、电影院、太平桥三个交警岗亭协助交通民警开展“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劝导活动。歌声、笑声、温馨的劝导声营造了“122”交通安全日的热闹氛围,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热烈欢迎;各媒体积极参与采访报道,扩大交通安全宣传效果,推动了安全日活动向纵深发展。
三、主题宣传活动富有特色。在“122”活动中,各大队开展的活动丰富多彩,富有特色:澜沧大队提前3天为“122”宣传活动预热,于11月29日带着自编自导的文艺节目,组织澜沧县歌舞团和农村文艺队,深入到2012年文明交通示范村――南甸村,举行隆重的“牵手平安行 ”交通安全文艺汇演,12月2日,又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墨江大队和元磨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积极联系县委宣传部邀请县歌舞团、梦想合唱团成员、民间艺人、志愿者等,齐聚墨江太阳广场,以极其隆重文艺演出迎接全国“道路交通安全日”;江城大队邀请客运驾驶人、出租车驾驶人、中小学生文明交通志愿者参加互动、体验式宣传活动,通过换位问答、模拟体验、角色扮演的方式,让交通参与者对“遵守交通信号”教育留下深刻的印象;景东大队在辖区小水井路“11.22”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现场,邀请有关部门参加,组织包括周边村寨群众、学校教师在内的180余人召开现场会,组织开展“122”宣传活动,取到了“如临其境”的震撼宣传效果;宁洱大队在积极开展活动的同时,在城区所有LED显示屏和全县各乡镇路口,打上醒目的“122”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标语,让路过驾驶人和群众都至少受到了一次教育。
据统计: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中,全市公安交管部门共出动警力189人次,发放各种交通安全宣传材料9.5万份,共悬挂交通安全宣传横幅69条,巡展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宣传展板36组,受教育群众达33.2万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