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两节长假过后的10月8日上午,忻州市货运源头治超处在王新宽处长主持下,认真学习了省运管局“关于转发‘陕西省扶风县等部分地区交通运输执法人员违规、执法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通报的通知’的通知”和忻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转发‘省治超工作领导组印发治理短途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了该处源头治超行政执法能力。 据《通报》称,2012年5月25日,国务院纠风办、部纠风办联合检查组在对陕西省扶风县冀东水泥厂源头治超情况进行暗访时发现,运管站派驻该厂的源头治超办监管不到位,从该厂装运水泥的罐式载重货车存在较严重的超载现象,车货总重最多达70吨;5月26日在对陕西咸阳秦都区路政大队的行政处罚案卷检查时发现,对违规车辆处罚时,以行政处罚的名义出具《违法行为通知书》,但收缴的罚款却使用公路赔补偿票据,属于违规执法。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及时反馈有关部门后,上级管理部门均对违规人员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通过学习,该处全体人员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的各项指示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不断增强规范执法意识,全力提高源头治超行政执法水平。 据悉,忻州市货运源头治超管理处担负着指导规范全市货运源头公示企业的源头治超工作。2011年《山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该处带领全市货运源头治超管理工作者认真贯彻学习并深刻领会《条例》赋予的职责的同时,在全市实施了源头科技治超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截止今年6月底全市货运源头生产企业全部安装并启用了科技治超技术,实现了“由人盯人防转变为科技监控”的长效源头治超机制,为全市道路运输治超工作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