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重视并积极加强组织工作开展。平桂大队成立以平桂大队大队长罗阳为组长、平桂大队蒋宇明教导员为副组长、平桂大队各中队中队长为成员的“奋战60天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平桂交警大队。为此,大队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加强和各相关部门相互之间的联系、沟通和协作,深入开展好各项工作。
二、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12.29”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和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的有关工作部署。平桂大队大队长罗阳组织大队全体干警召开学习并贯彻落实《“12.29”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的有关工作部署》会议,希望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平桂大队将与各部门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进一步落实和深化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各项工作措施,实现全辖区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坚决遏制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目标。
三、加强辖区国省道及乡道的通行秩序管控以及整治专项行动的开展。平桂大队将继续加大对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涉牌涉证以及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并且加强对7座以上公路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以及货运车辆反光标识粘贴情况的检查,及时消除各种交通安全隐患。
四、及时排查、消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平桂大队将继续加强对避险车道、防护栏、警示桩、防护墙、减速带等安全设施进行全面隐患排查,进一步强化道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工作;并且认真研究公安、安监部门提出的道路安全隐患整改建议,加大事故黑点的治理力度,联合相关部门及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
五、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工作。针对雨、雪、浓雾、凝冻等恶劣天气可能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况,及时建立健全应急协调机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安排足够的警力在岗值班。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情况,上报信息以及加强监测预警,做好气象和交通等有关信息的发布。平桂大队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安排“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防范工作小组的干警轮流每天在辖区定时巡逻。
因为,近期天气变化多端时常降雨、大幅度的强降温;平桂大队大队的领导立即安排“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的防范工作小组加强巡逻力度,在原有的基础上巡逻时间增加每天的早上8点、下午6点、晚上12点三个重点时段。
六、重点消除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1、平桂大队将联合公路建设等部门,全面、细致排查农村道路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逐步消除安全隐患。不断完善农村公路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增加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长下坡路段的路侧防护和警告标志、禁令标志等,在村道与主干道交叉口增设减速带、减速垄,大力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通行条件。
2、以民俗节日、假日、圩日为重点时段,以乡镇大型集市周边道路为重点路段,有针对性地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3、加强对农村群众交通出行特点的分析研究,加强对农村道路拖拉机、营运车辆等的管控,重点查处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上道路行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营运微型面包车、摩托车超员等严重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七、切实加强校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
1、平桂大队认真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校车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组织全面摸排辖区学生接送车辆管理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实际研究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措施;要大力清理、整顿辖区存在的“黑学校”、“黑校车”等问题;加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完善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2、平桂大队将加强对辖区校园周边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设施等交通安全设施等的排查,并建立排查管理档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提出整改方案报送本级政府,并按照职责分工,对校园周边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及时进行整改和完善。
3、平桂大队将加强辖区从事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监管。要重点检查运输剧毒等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情况,进一步强化运输危险化学品企业责任。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监督运输企业使用符合规定的车辆和容器,监督企业对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安装或喷涂危险货物标志灯和标志牌。对达不到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要求的车辆,注销其从事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证件。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企业,限期整改;逾期仍不改正的,即依法吊销其危险化学品运输经营许可证,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企业注销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4、平桂大队有针对性地加大对校车和集中运送学生的通行路段、校园周边道路以及国道、省道和常规运输剧毒化学品线路的管控力度,强化通行秩序管理。一针对学生周末回家和返校集中搭车的特点,加强对往返学校主要道路的监控,对校车超员、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报废车辆接送学生以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的,依法严格处理。二重点加强严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违法停车、无证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批准进入限制通行区域、不按规定的通行时间路线速度行驶、不配备押运人员等违法行为。
八、加强客货运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客货运企业的运营监管,严格客货运车辆安全检查工作,加强对7座以上营运客车特别是跨省长途客车的登记检查,重点检查驾驶人驾驶资格、车辆定期检验情况、车辆核载及实载人数、驾驶人驾驶时间、车辆轮胎磨损状况等情况。加大巡逻管控力度,严查客货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违法超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严格执行“五不准”,车况存在隐患不准上路,不具备资质人员不准驾驶营运车辆,超员、超载营运车辆不准出站,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5点不准上路运行,三级以下道路夜间22点至次日6点不准载客通行。严格执行《关于禁止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运行的通告》。每天0时至5时广西境内的汽车客运站一律停止客运车辆发班,每天22时至次日凌晨6时严禁通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创造条件,严格落实客运驾驶员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确保客运驾驶员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日间(每天凌晨6时至晚上20时)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每天20时至次日凌晨6时)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夜间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的80%,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长途客运包车原则上应在21时前到达当天的目的地并停止运行,单班驾驶员每天累计出车时间(含中途用餐、停车休息及景点游玩时间,下同)不得超过10个小时、累计行驶里程应控制在800公里以内,双班驾驶员每天累计出车时间不得超过15个小时、行驶里程应控制在1000公里以内。
九、持续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平桂大队充分利用交通广播电台、微博、交通安全宣传专栏、LED电子提示板等方式,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提示。在结合交通事故预防的实际和开展专项行动不同阶段的需要,在电台、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上,有计划地组织深度报道和交通安全知识专题教育。
平桂大队主要通过宣传海报、展板等深入辖区企业、村镇、学校等,对运输企业安全负责人及其车辆驾驶人、拖拉机驾驶人、中小学校师生和校车驾驶人等,有针对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大队紧紧依托睛彩广西交通频道、交通广播电台、法治日报和广西交通安全网等媒体,源源不断的开展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专项行动系列宣传报道。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平桂大队将以“12.29”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的有关工作部署为指引,积极“奋战60天”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为人民群众营造畅通、有序、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