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至11日,普洱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长李乐澎陪同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毅,深入澜沧县检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期间,在澜沧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钱丙云、县政府法制局局长、推丘办主任欧建华等陪同下,王副秘书长和李副局长先后深入澜沧县勐朗镇南甸村、云南南方电网有限公司澜沧分公司,澜沧县机动车检测站、澜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及糯扎渡中队等单位,走访群众职工、查阅工作台账,召开座谈会,就各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实地检查。
在勐朗镇南甸村,两位领导详细了解了全村交通安全管理纳入“村规民约”实行村名自治,建立“五支队伍”落实“两级包保”责任制情况,认真查看了村委会、村中心小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及宣教工作开展情况,并与村、组干部及学校负责人现场进行了座谈,对南甸村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在各职能部门的帮助指导下,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将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实行村民自治,积极探索创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肯定,并就不断完善制度,充实自治内容,改进工作方法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在云南南方电网有限公司澜沧分公司,两位领导听取了企业领导的工作汇报,实地察看了企业依靠“GPS”等科技手段加强车辆动态安全管理和开展道路危害辨识风险评估及安全语音提示、加强行车安全风险预控并严格车辆派出审批制度等工作开展情况,对供电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将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高度重视并切实紧紧抓牢、抓好、抓出成效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希望企业继续牢牢把握这一工作思路,“管好自己的车,看好自己的人”,在为企业安全发展创造条件的同时,也为全社会的道路交通安全作出示范和贡献。
同时,两位领导还就澜沧县“推丘”及各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进行了检查指导,对即将到来的“春运”工作准备情况进行了重点督导,并就启动思澜公路沿线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进行了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