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信息化建设向前发展,交警三大队严格执行“实名采集、专人审核、随机抽查”的违法信息录入制度,将违法信息的录入工作分配到各中队,严格工作责任、领导责任,确保违法信息录入的质量,保证源头信息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一是严把自查关。由民警本人对自己采集到的违法信息进行复核,将符合录入条件的数据登记造册以后,移交给大队秩序中队办公室信息审核人进行审核,以确保违法信息的准确性。
二是严把审查关。大队指定专人对违法信息进行审查并在24小时内审核完毕,对在审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当事民警及时纠正,严格按照违法信息“三不”制度录入,即“数据不完整不录入,数据不确定不录入,数据不准确不录入”。
三是严把互查关。大队建立互查工作机制,民警之间也积极的开展互查,不但要比采集到的信息的数量,更要比采集到的违法信息的质量,以利于民警互相促进、互相提高。
四是严把检查关。由大队指定业务精通的民警对信息数据再检查,发现信息采集中的缺项、漏项等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录入质量。
五是严把抽查关。大队在月内不定期抽出时间对各中队采集到的信息进行抽查,把好最后一道关,发现存在的问题即与民警执法质量挂钩,对违法信息审核民警和责任民警同时进行扣分处罚。
大队在违法信息录入过程中坚持的把好五关,使得录入的违法数据既有及时性,更有完整性,既有准确性,更有可靠性,有力的促进了执法工作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