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支队关于印发《全市城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泸县交警大队立即进行了动员部署,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了《城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方案》及考核办法,科学安排警力、加大执法装备投入、督导检查、巡逻检查和宣传力度,加强对客、货运车辆、出租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摩托车管理,自7月1日开始在全县开展为期半年的酒后驾驶、机动车乱停乱放、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摩托车超员、摩托车驾驶员不戴安全头盔、机动车未悬挂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一是营造浓厚整治氛围。在办公楼、客运企业、汽车站等场所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在人流量相对集中的万福广场、泸县客运站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让更多群众知晓并积极投入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在主流媒体上开辟了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并对典型交通违法进行曝光;结合“五进”宣传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大队成立由大队长任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任副组长,各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抓好此项整治的统筹指挥、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并落实专人负责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实施、信息传递、考核等工作。
三是扎实开展突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充分利用执法记录仪、照相、摄像、录音等技术设备,科学合理部署警力,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巡逻管控力度,大力加强对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和整治力度,每月组织开展4次专项整治集中统一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管、严治、严惩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