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切实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隐患和事故预防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辖区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交警三大队结合“文明交通示范公路”活动、“七必查”、“三超一疲劳”等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为契机,针对辖区农村道路线长、环境复杂等特点,整合力量,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大力加强交通秩序整顿,进一步落实农村交通管理基础工作,有效地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十八大”期间辖区农村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
一、加强管理,维护重点车辆安全,避免事故发生。大队采取集中行动和日常管理相结合、定点执勤和路面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无牌无证、低速载货车和摩托车违法载人、涉牌涉证、酒驾整治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一个不漏地进行检查,检查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超期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客运车辆,一律禁止上路行驶,并依法进行查处。
二、加强宣传,倡导文明除陋习。大队以“五进”宣传活动为契机,结合“三访三评”活动的开展,积极将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延伸到农村,向农村群众宣传“驾乘摩托车戴头盔”、“拒绝乘坐安全隐患车辆”和“无牌无证不驾车上路”等常识,使广大农民群众进一步认识到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后果,不断提高广大村民的安全意识,有效地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排查道路交通隐患,确保安全行驶。对辖区内所有道路交通标志、特别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事故易发、多发路段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该上报的立即上报,该整治的立即整治,对整治难度大,不能立即解决问题的路段,要及时采取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四、文明执法,树阳光交警形象。为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的执法理念,大队严格按照执法程序依法办事,态度平和,使用规范用语,讲究执法艺术,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群众生活的干扰,尽量少扰民、多惠民,积极推出人性化服务措施,坚决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重大涉警负面舆情或群体性事件,在群众中树立交警依法执法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