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巴中辖区雨水天气增多,各地城区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雨伞违法行为突出。这种装置虽能起到遮光遮雨作用,但因其宽、大、高,影响驾驶人的视线,行驶起来飘摆不定,使车辆难以控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11月13日,巴中交警支队下发了《关于强力整治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雨伞违法行为的通知》,要求全市各地交警部门开展为期一周的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阳雨伞等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这次整治行动是继今年6月整治巴城摩托车非法安装遮阳雨伞交通违法行为后的第二次集中整治行动。连日来,各地交警部门积极响应,全力投身于专项整治行动中。支队直属一、二大队根据巴城江北、江南城区摩托车、电动车道路行驶特点规律,细化整治方案,区分路段、时段、任务,落实了民警责任,在江北丝绸大厦、后河桥、黄家沟丁字路口、经开区、江北二环路和老城区气象局、街心花园、红军路、通佛路、回风丽阳广场等重点路口和路段设立卡点;巴州区大队在城邻结合部进出城区的各主要道路口设立检查点;平昌、通江、南江交警大队根据摩托车、电动车早、中、晚高峰时期上路行驶的规律和特点,分别设立不少于5个检查点,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严查严管,同步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行动中,各大队采取流动巡逻、交叉检查等方法,对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一并查处,对查获的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雨伞的一律予以收缴,并集中销毁;行动中,各大队还在各执勤点摆放了摩托车专项整治温馨提示牌,在路检路查中开展面对提示教育。
整治期间,各地结合全市“创卫”、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开展,充分利用市、县(区)电视台及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的同时,在市、县中心城区各交通执勤点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严禁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雨伞”相关宣传内容;各大队相继组织民警深入辖区摩托车专卖店和维修店以及巴城巴人广场、通江红军广场、平昌伯坚广场、南江朝阳广场等人流密集地方,向市民发放《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雨伞违法行为告知书》,向市民讲解加装遮伞具的危害,号召市民自觉遵章守法,安全驾驶,在宣传上营造浓厚的氛围。
自11月14日开展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雨伞专项整治以来,巴中交警部门共出动警力1250余人次,设置检查点27处,检查摩托车500余辆,强制拆除并收缴加装伞具142把,查纠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道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135起,有效遏制了摩托车非法安装伞具、电动车乱行乱穿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净化了城区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