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价补贴是国家为了关心城市公交、出租车、农村客运等行业发展,在油价上涨的情况下给予补贴的一项惠民政策,该政策于2006年起在全国全面实施,补贴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近日,我州惠达、骋达、东乡安通等客运公司的200余户跨区长途客运车辆经营者向本刊投诉,称这项油价补贴的惠民政策自2006年在我州实施以来,他们至今未享受到一分钱的补贴款。为此,本刊记者于1月19日前往州财政局就其中原委进行了采访。
运营户:四年未享受一分油补
据惠达公司长途运营户马学良介绍,2006年我州执行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财政厅落实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做好部分行业财政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财建[2006]49号)文件,发放油价补贴时,他们这些运营户也从报纸上了解到,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也属补贴范围之内,而且该政策中明确规定,对农村道路客运补贴标准以农村道路客运运输经营者车辆拥有量折合座位进行补贴,可是当年州财政局对农村道路客运车辆发放油价补贴时,只对本州内运营未跨区的短途车辆进行了油补,对他们这些跨区运营的长途客车没有补贴一分钱。后来他们便向兰州、甘南的部分跨区运营户进行了解得知,这两个地区情况与他们相似的运营车辆当年都享受了油价补贴。为此,从2008年开始在他们联名多次到州财政局、州交通局、州运管局进行询问,但得到的答复是他们这些跨区运营的长途车不属于国家油价补贴范围之列,对这一解释,他们感到有点不合理。为此,2009年,他们又向省信访局进行了上访,省信访局也以来访事项转送告知单形式,向州政府发出了便函,要求州上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对此事进行接待处理,并给予复查。但事后州上的答复还是与之前一样,就这样此事一直到现在也没有得到解决。
州财政局:跨区长途客运车辆不在国家油补范围之内
随后,记者来到州财政局经济建设科,就此情况进行了采访。据该科室负责人介绍,此事发生后,州财政局、州交通局、州运管局多次向这些运营户进行了解释和答复,但这些运营户就是不理解,无奈州财政局于2009年6月30日,向州政府呈报了《关于对部分跨区客车经营者要求享受油价补贴情况的报告》,州上领导看了报告后也十分重视,州委书记冉万祥当即批示:“此事应约访,予以耐心解释”。根据冉书记的指示,他们3家单位专门召集部分跨区长途客车运营户进行了约访,并4次深入运输企业召开座谈会,面对面对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了详细耐心的解释和答复。据该负责人称,根据《甘肃省财政厅落实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做好部分行业财政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财建[2006]49号)文件中关于“国有林业企业和林场苗圃、城市公交企业、农村道路经营者、城市出租车行业”及交通部10号令第四章“客运经营管理”第四十七条“本规定所称农村客运班线,是指县内或者毗邻县间至少有一端在乡村的客运班线”的规定,我州跨区长途客运车辆不在油价补贴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