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随州提出了“工业兴市”的重大战略。构建和谐社会,保持经济持续发展已经深入民心,如何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也成为社会急需解决的矛盾。随州支队,自2008年成立客管中队专抓客运企业安全源头管理以来,通过制订建立《随州市客运企业交通安全管理考核办法》、《客运企业安全管理绩效考核细则》、签订《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等规章,并对客运企业实行一年两次的考核,即半年和年终考评工作,从而探索了一套客运企业源头管理的新模式,这一工作举措,大幅度地降低了客运车辆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取得了连续三年客运车辆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收到了明显的管理预防效果。但是,客运车辆,作为旅客流通的主要交通运输工具之一,因此,预防和遏制客运车辆群死群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尤为重要,可喻之为就牵制住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牛鼻子。针对旅客运输线多面广,流动性大、人员分散,使客运安全管理难度增大的实际,强化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客运企业安全源头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工作不容忽视,势在必行。诸如车辆状况的源头管理,驾驶人的驾驶技能、安全责任与安全意识等方面的源头管理等等,都十分必要,这些都是有效防范发生事故的“预防针”。下面笔者结合随州近几年对客运企业源头管理和对客运企业交通安全考核、考评的工作实际,就如何加强客运企业源头管理,谈谈自己的观点:
一、当前客运企业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客运企业主体责任尚不够明确。当前,由于运营机制的转变,道路客运体制呈现出多元化组合,车辆产权构成和驾驶人构成复杂化,大部分客运企业实行了承包租赁责任制。但是作为安全主体的客运企业往往忽视了对驾驶人的安全教育,没有建立起完善的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或虽制定了制度但没有很好地落实,使得安全管理制度变成形式的一纸空文,安全管理漏洞百出。有的公司表面上是企业化管理,实际却是松散的利益联合体。其中大部分车辆系私车公挂,安全生产制度有名无实,客运安全疏于监管,流于形式,以包代管、以险代责的现象依然存在。主体责任的不落实,使得驾驶人往往忽视自身安全,追求经济利益,各种交通违法行为也就听之任之,屡见不鲜。客运车辆车主、驾驶人往往只顾多拉快跑地挣钱,安全行车抛之脑后,而客运企业对此不闻不问,放任自流。
(二)客运企业内部考核机制不健全落实不到位。有的客运公司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对交通安全的重视程度不高,对客运车辆的管理仅满足于开会强调、制度上墙,安全管理不到位,考核机制不健全,考核制度不落实,奖惩制度不兑现,发生严重交通违法或交通肇事后,往往对当事驾驶人处以少量罚款了事。该停班的、该解聘的均碍于情面不决定、不追究,处理不到位。拖过一段时间后不了了之,这在客观上放任了肇事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处理处罚失之过宽、过软,对驾驶人起不到应有的警示作用。
(三)客运企业与公安交管部门联系沟通交流较少,不能及时有效排查并整改交通安全隐患。部分客运公司未对营运车辆建立动态安全技术档案,管理部门无法准确、全面地掌握客运车辆的技术安全系数及保养、维护等方面的情况。有的客运公司没有建立车辆、驾驶员的交通事故、交通违法情况登记台帐,也没有向交警部门查询有关情况,管理上存在着“两张皮”的现象。
二、如何加强客运企业源头管理。
(一)建立健全客运企业交通安全考核机制,实行“交警管企业,企业管联营体,联营体管司机”的多层管理体系。为了解决客运交通安全线长、面广,难以管理的局面,强化客运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客运企业安全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需要对客运企业建立分级量化、细化考核措施,交管部门对客运企业进行考评,客运企业对联营体进行考评,联营体考评司机,以点带线,以线管面。定期组织客运公司和联营体开展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情况通报,狠抓公司监管漏洞,避免安全隐患的发生。通过“交警管企业,企业管联营体,联营体管司机”的多层管理体系,督促企业加强内部安全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企业加强与交警部门的联系沟通;督促企业对管理人员、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强化管理人员和驾驶人的社会安全责任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切实把静态的、被动的、滞后的管理变为动态的、主动的、超前的管理模式,构建一损俱损、一安俱安的连带形式的安全管理体系。
(二)督促客运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规范安全管理责任和制度,实行“人车捆绑式”的车辆、驾驶员户籍化管理。客运企业是客运市场的主体,也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客运企业必须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 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一方面,客运企业要建立车辆、驾驶员户籍化档案,把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年检时间、投保时间、驾驶人的驾驶资质等资料整理入档,逐人逐车签定交通安全责任书,交通安全责任实行三包:“包线、包车、包驾驶员”。另一方面,客运公司要成立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安全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和专职安全员为具体责任人的责任机制。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项安全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安全管理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实行安全工作与年终考核评先竞优工作挂钩,并严格兑现安全奖惩制度,形成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达到源头管理抓管控,安全机制强责任。使安全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督促客运企业建立内部考评机制,实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分级考核机制。客运企业要建立总公司对分公司、分公司对联营体、联营体对驾驶员的分级考评机制,制定一系列的管理规章制度和考评细则。对每个驾驶员每月设立安全奖金,根据当月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进行考评,并公开奖惩情况,做到奖惩公开透明。客运企业内部管理考评机制建立与否,应具备“三大要素”:第一,有安全管理考评办法和计分方式;第二,有所有车辆、驾驶人日常违法事故登记;第三,有奖惩兑现措施。特别强调的是,安全考评必须延伸到具体的驾驶人,形成经济的、资质的等综合约束,增强其风险意识。
(四)以警企联系为载体,构建坚不可摧的客运交通安全防线。客运企业要加强与交警部门的联系,实行警企联合,及时掌握本单位所属车辆、驾驶员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情况等动态信息,有针对性地做好客运经营者和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与事故预防工作。并将单位车辆、驾驶员基本情况、登记变更、以及是否有记分周期内满12分、发生交通事故等动态信息及时反馈交警主管部门。遇有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严重交通堵塞、重大车匪路霸案件等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通过警企联系,定期评析本企业的安全工作状况,查找薄弱环节,制定相应的事故预防对策。
(五)以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客运企业交通安全宣传示范创建活动为契机,强化驾驶人的学习教育。交警部门可以与客运企业积极配合开展各类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组织驾驶员进行交通法规和安全常识、车辆基本原理与行车技能的学习,从人、车、路、环境等因素入手,结合客运运营的特点,实施针对性、目的性较强的安全教育。交管部门与客运企业联手打造交通安全宣传示范企业,不断创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举措,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文明意识,共同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六)以客运交通安全联席会议为基础,建立完善客运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由地方政府牵头,交通、公安、城管、宣传、质检、安监、物价和法制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流工作情况,有重点、有针对性的研究当前客运交通安全形势,分析交通事故原因,研究预防客运车辆交通事故的对策,妥善解决客运市场监管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多个部门联动,联合执法,优化执法资源、提升执法实效,多领域、深层次的开展客运市场监管工作。交警部门依法查处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通部门要加强对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管理,规范企业内部安全运作机制,并根据客运市场秩序现状,打击无证、无照、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的“黑车”;物价部门要对出租车、农公车的票价是否存在私自涨价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各种哄抬票价、宰客现象的发生;城管部门应对客运站点秩序进行动态管理,坚决杜绝各种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构建“预防事故工作有人抓、道路交通隐患有人治、交通安全问题有人管”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客运源头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