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7日下午18时26分,景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永平中队值班室接到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在永平新公路K1+300M处,有一辆号牌为云J66432的皮卡车撞着一辆二轮摩托车后往景谷方向逃逸,摩托车上的两人其中一个睡在地上不动了,另一个也受伤了,请你们迅速出警处理”。
接警后,大队永平中队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并将事故基本情况及时向大队领导汇报,大队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安排警力部署开展调查工作,一组在景永公路五十一加油站了解到, 18点20分至35分之间,未发现符合条件的的车辆经过,另一组在永平至临沧方向的五十三岔路了也了解到没有符合条件的车辆经过,综合以上线索,经民警初步分析认为此车应该还在永平街道的某一个角落,从而民警迅速对永平镇内各家修理店、停车厂及汽车配件专卖店进行逐一调查,逐一搜索,并将将肇事车辆的号牌、特征向各家修理厂、店进行通告,要求其配合,发现情况后及时提供线索。
19时02分,查缉民警在永平镇长海凯升汽配件店部发现云J66432号皮卡车,该车车型、颜色,损坏痕迹与肇事嫌疑车辆完全吻合,在对店主询问时,发现此人眼神慌乱,语言表达不清楚,答非所问,走路东倒西歪,经详细询问得知他就是该车驾驶人,民警就地将肇事逃逸嫌疑在长海凯升汽配件店抓获,历经36分钟,1.17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
经初步审查,嫌疑人叫张某某,男,1989年06月05日生,汉族,景谷县永平镇人 ,在铁的事实面前,张某某对其驾驶云J66432号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