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市集中整治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专项活动以来,十堰公安交警三大队加大对无证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8月31日,对无证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人万可依法给予罚款500元,并处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对无证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人马飞依法给予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8月30日15时许,无证驾驶违法行为人万可(男,30岁,十堰市人,住张湾区车城路25号,无业)驾驶鄂CEXXXX二轮摩托车从张湾向六堰方向行驶,行至张湾医院红绿灯处被执勤民警查获。
8月30日16时许,无证驾驶违法行为人马飞(男,24岁,郧西县河夹镇人,租住张湾区云南路滟湖小区)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从张湾向六堰方向行驶,行至张湾医院红绿灯处被执勤民警查获。
目前,万可、马飞已被执行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