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王其壮)11月13日晚,衡水交警直属二大队在辖区内开展整治涉牌涉证及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统一行动。期间胜利路中队民警查处一起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且携带2把管制刀具的严重违法行为。
20时08分许,正在胜利路中心街路口执勤的民警刘泽等人,看到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黑色越野式轿车,由胜利路从西向东行驶,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询问,该车驾驶人名叫张某,系枣强县人,其自称有号牌,只是未悬挂,遂即在后备箱拿出冀T*9333的车号牌。当他掀开车后备箱的瞬间,警觉的民警发现该车内竟藏有2把管制刀具。执勤民警立即将人车控制,并将张某移交附近派出所审理。
在党的“十八大”期间,决不放过一例严重交通违法,同时紧盯影响社会治安的违法苗头,坚决扼杀其于摇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