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专题部署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工作,推出17项措施,要求作为全年的工作重点,进一步严格驾驶人考试发证、上路行驶、教育管理等工作要求,促进提高驾驶人整体安全文明驾驶素质。
提高大中型客货车驾驶准入门槛
增考复杂路况、恶劣天气驾驶、正确使用车灯等
截至2012年2月底,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2.28亿辆,驾驶人数量达2.39亿人,道路交通机动化程度越来越高,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呈高速增长,机动车驾驶人已成为我国道路交通主要参与者。加强驾驶人管理不仅对保障驾驶人自身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维护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起着重要作用。
近年来,从事营运的客货车造成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频发,事故伤亡惨重。2011年,全国接报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中23.9%涉及营运客货车辆肇事,造成死亡人数占33.1%;2011年我国发生的27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中,23起是客货运驾驶人肇事导致的,而且全部存在超速行驶、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将客货运驾驶人作为监管重点,采取强有力的手段严格资格准入、严格教育管理,是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要求。
不同于私家车驾驶人,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跨区域、跨时段驾驶行为较多,一些客货运驾驶人应对恶劣天气、复杂路况和突发情况的处置能力不足,也成为导致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因素。2011年“10·7”天津滨保特大事故,“9·14”上海浦东特大事故等都存在驾驶人超速驾驶、遇到突发情况急打方向造成车辆侧翻。为增强考试针对性和实用性,提高应对恶劣天气、复杂路况和突发情况的能力,将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货车考试难度。规定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考试要进行模拟连续急弯路、临水临崖、雨雪天、湿滑路、突发情况处置等场地驾驶考试项目,进行山区、隧道、陡坡、高速公路等复杂条件实际道路驾驶考试。同时,规定在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考试中增加50道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题目,采用情景判断、事故案例分析等题型,考核安全驾驶常识、职业道德驾驶知识、恶劣条件驾驶、紧急情况避险和事故救护等方面的内容。考试题库将结合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不断调整、更新。
据了解,欧盟国家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要进行职业驾驶规则、交通事故救助、紧急情况处置等专业理论考核,驾驶人路考考试时间最少45分钟以上,路考路线包括城市道路、高速公路、隧道及冰雪路段、湿滑路段、漫水道路、山区路段等多种实际复杂道路,申请人要通过严格的考试,甚至是多次考试,才能获得驾驶资格。
同时,为提高汽车驾驶人培训水平,确保驾驶人在通过考试后具备安全驾驶能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强化实际道路驾驶考试。其中:汽车类驾驶人的实际道路考试要设置不少于3条考试路线,随机抽选考试路线进行考试,并实行计算机评判和人工评判相结合的考试模式;大中型客货车要全部进行夜间驾驶考试;小型汽车要增加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
严格路面执法
严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近年来,酒后、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导致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多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隐患,2011年发生的致人死亡交通事故中,因交通违法导致的比例高达92.51%。
为有效遏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大路面管控和查处力度,坚持严格执法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形成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高压严管态势。
加大严重交通违法查处力度。要求加强对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和时段的管控,加大对酒后、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针对客运企业,对客运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监控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也将依法查处。
实行交通违法处罚前教育。规定对现场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要查处一起、教育一起;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要求当事人到大中队接受处理,按规定予以记分,在处理时,对大中型客货车违法行为人还要进行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建立完善有奖举报奖励制度。要求省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制定客货运车辆和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落实举报奖励经费,发动群众通过电话和手机短信等方式监督举报。同时,要求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每月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布记满12分以及严重交通违法人员名单。
督促提高驾校培训质量
把好驾驶人培训考试第一关
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驾驶人培训是养成良好驾驶习惯和意识的第一关。为更好的监督驾校落实培训学时和内容,真正培养出安全文明素质高、驾驶技能过硬的驾驶人,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新闻媒体,每月向社会公布驾校培训能力、考试合格率、3年内驾龄驾驶人交通违法率和交通肇事率等信息,实行驾校培训质量公开排名,并会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评选优秀驾校,方便群众选择培训质量高的优秀驾校学习驾驶知识和技能。
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会同道路运输管理加强驾驶培训质量全过程监管,推广应用计时培训管理系统,督促驾校应用指纹、视频等监控手段,落实培训学时、培训里程。2012年4月1日起,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培训没有采用计时管理系统的驾校,10月1日起,对汽车类驾驶人培训没有采用计时培训管理的驾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受理考试申请。
同时,进一步明确培训、考试、执法管理、企业源头监管等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一是建立考试发证和执法管理责任倒查制度。规定凡是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要对驾驶人考试、发证、审验、路面管理环节进行责任倒查,发现违法违规发证、考试把关不严、勤务不落实等问题的,一律按规定从严追究责任。二是建立驾驶培训质量倒查制度。规定每月汇总分析3年内驾龄驾驶人发生负主要以上责任交通死亡事故的情况,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培训质量责任倒查,对存在考试合格率排名靠后、缩短培训学时、减少培训项目、参与买卖驾驶证等情形的,暂停受理报考申请。三是严格落实企业源头监管责任。规定对公路客运车辆两年以内有超员违法行为,经处罚不改的,一律对企业及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予以处罚。对三年内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违法记满12分,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或一年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的驾驶人,要通报企业按规定予以辞退。
强化驾驶人日常教育监管
增强驾驶人安全文明意识
对驾驶人开展日常教育是增强驾驶人社会责任意识,提高安全文明素质的重要手段。在推出的新措施中,将:每月清理客货运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分。规定对客货运驾驶人实行属地化管理,每月汇总清理一次交通违法、记分和事故等情况,督促及时接受处理和教育,对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按规定扣留驾驶证,并要求参加学习和考试。每年开展一次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审验教育。规定每年要对大中型客货车、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审验,督促处理交通违法,清理交通违法记分,对有记分记录的组织开展不少于3小时的安全警示教育。对未参加审验或者审验未通过的,要书面告知运输企业或者学校暂停营运。
同时,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落实新驾驶人领证前教育和领证后回访、驾驶人手机短信安全提示和安全文明驾驶人评选活动,利用信息化手段,对驾驶人开展实时、动态的警示教育和在线服务,开展全方位、多层面、分重点的管理和教育,全面提高驾驶人安全文明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