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上午,直属一大队一中队女民警钟警官及队友于辖区开展违法停车整治行动,确保道路交通秩序正常、运转流畅。当民警巡查至东合二路时,发现前方行驶的一辆车牌号码为桂L005**的本田小轿车,车牌有作假痕迹,其数字特点、号牌颜色、油漆效果等各种特征均与真牌不符。
为进一步核实情况,钟警官立即拿出大队配备的警务通进行查询,果然发现异常情况。该机动车号牌所登记数据为“北京”牌小型越野客车,且检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1998年11月,而登记在该号牌下有两条电子监控违法记录,违法时间均为2012年,且记录上的照片都显示为本田小轿车。很明显,该机动车涉嫌套用其他机动车车号牌,并且肆无忌惮地超速、闯红灯。
核实情况后,钟警官与几名协勤人员立即驱车向前,示意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民警细心检查、核实,该名驾驶员王某并未携带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更离奇的是,王某并非警务人员,为“办事方便”,竟在车后座放置一顶警帽,以及菜刀一把。根据《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持有、使用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的,公安机关应没收非法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并可对其进行罚款。钟警官立即对警帽予以暂扣,并及时将这一情况向上级汇报。同时,依法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将该车暂扣,并对其无证驾驶、套用他人车号牌的行为进行相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