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公安部颁布的第123、124号部令于2013年1月1日全面启动实施,近日,社会各界掀起新一轮的“新部令”宣传、关注高潮。为了使辖区广大群众对新部令入脑、入心,最大限度地提升全社会对“新部令”的知晓率,着力为新规实施、交警执法实施打下坚实基础,乌海市交警支队乌达大队结合实际,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多管齐下,实现新规实施与宣传工作的双推进。
一、利用窗口阵地进行宣传。大队充分利用违法处理窗口、事故处理窗口及乌达汽车站侯车厅,悬挂“新部令”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摆放宣传资料,利用车属单位、社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等单位电子屏幕滚动播放“闯红灯,记六分;酒驾,记12分、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等“新部令“内容及标语口号,形成强大宣传声势,提醒和教育广大群众和驾驶人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争做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文明交通参与者。值日警官民警、违法处理窗口民警面对面地向办事群众及驾驶人开展“一对一”宣传,提醒办事群众关注新部令,及时了解掌握新内容。对待办事群众的咨询,全体民警坚持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印发的宣传提纲和有关解释给予认真解答,确保规范严谨,有效增进了群众对新部令的理解和沟通。
二、借助执勤现场开展宣传。大队结合“冬季严打”、 “战寒潮、斗风雪、保平安、迎新春”、机动车“涉牌涉证”等交通秩序整治行动,以岗位执勤点为依托,宣传与交通整治同行,宣传、纠违两不误。在查纠交通违法过程中宣传“新部令“,认真解答群众咨询,对违法驾驶人处罚的同时开展现场警示教育,对违法行为实行“教育为主、处罚为辅”。重点宣传新规“未悬挂或者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记分由6分提高到12分”、“ 对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由原来3分提高到6分”等内容。尤其针对近期结婚办喜事,婚庆车辆遮挡号牌较多等情况,民警增强敏锐感,主动深入酒店、婚庆公司,向办事结婚群众、公司负责人摆事实、讲利害,“将吉祥标语张贴在车牌上同样属于故意遮挡号牌行为,要受到处罚,在欢庆喜宴的同时不要触犯法律”,切实提高了广大群众对于遮挡号牌交通违法行为的法律认知,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消除遮挡号牌违法行为和消除驾驶员因号牌遮挡侥幸闯红灯、超速带来的安全隐患。
三、针对重点人群组织宣传。针对辖区企事业单位、学校、汽车站等各个单位职业、年龄等方面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的采取不同的“新部令”宣传方式。一是对客运企业从业人员,多次开展专题讲座,发放“新部令”宣传资料,大力宣传解读新部令的修改背景及与旧规定的重要区别,特别是将大中型客货运驾驶人审验、降级、违法记分及日常管理等新规定作为重中之重进行进行宣讲。要求广大驾驶员朋友准确把握公安部123、124号令的新规定、新变化,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参与交通活动。二是对企事业单位、社区群众采取上交通讲座、播放宣传光碟、现场以案说法的形式,特别是“零容忍限吸毒驾驶机动车资格”,“完善审验和实习期管理”,“完善驾驶人考试制度”、“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等内容。
四、借助手机短信平台开展互动宣传。大队通过移动短信平台集中刊发“两部令”提示内容,在元旦1月1号新部令正式实施之日,为辖区重点单位负责人、重点车辆驾驶人发布“新部令”实施温馨提示短信,如“ 1月1日起,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 1月1日起,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或故意遮挡和污损号牌的,一次记12分”、“ 1月1日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准驾车型将被级”、“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一个计分周期内没有违法计分的,免于本年度的审验”等,由于这些重点提示短信与广大机动车驾驶人息息相关,所以易于驾驶人接受,赢得了广大驾驶人的一致欢迎和好评,更快更好的实现了深化“新部令”宣传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