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10点半至11点,交警部门在林大路青园路口拦下6辆非法营运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这些车辆没有悬挂任何牌照,外形和内部结构显得破烂而不稳固。但对于交警部门的查处,这些车主却表示不理解,认为“没出过交通事故,就是出事也出不了多大的事”。
周围市民表示,由于此处交通不够便利,有少数人会选择这种1元“小公交”出行。“两年前长沙市政府就已经取缔了这种车辆,因为很多市民反映这种车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交警部门已进行多次整治。”天心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何志华表示,根据道路交通法,这种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不能够上路行驶,“它们没有悬挂车牌,安全技术标准也没有达到上路的标准。”同时,驾驶这种车辆的人员也都没有取得驾驶资格,车辆也没有买任何保险。在之前发生的几次交通事故中,交警部门发现处理起来都比较棘手。何志华提醒,希望市民为了自身安全,不要乘坐这种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