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上午10时,由达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启动仪式在西外人民广场隆重举行。达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徐承出席启动仪式并宣布“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启动;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永立参加启动仪式并讲话;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刘先明,政委龙剑,通川区、达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达州市及通川区、达县公安局、文明办、教育局、司法局、交通局、安监局领导;交警支队及直属一、二大队领导及民警代表;市级运输企业负责人代表、全市22所驾校学员代表、市级文明交通志愿者代表、省市媒体记者等共计400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启动仪式由达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喻东主持。
市政府副秘书长喻东在启动仪式上强调指出:国务院专门确立每年12月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是党和政府对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福祉关心的体现,是改善人民生活,关注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举措。“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设立有利于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尽责、公众参与”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有助于引起全社会对交通安全问题的关注,有助于政府部门、媒体和社会力量形成互动。全市各级公安、文明办、教育、司法、交通运输等部门要紧紧围绕“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的主题,全力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力争使“全国交通安全日”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面实现“四普及,四增强”的宣传工作目标。即:普及全民守法理念,增强法制意识;普及尊重生命理念,增强安全意识,普及安全文化理念,增强文明意识;普及以人为本理念,增强科学管理意识。
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永立在启动仪式上提出要求:今年“全国交通安全日”的主题是“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遵守交通信号,是道路交通安全的前提,是保障交通秩序的基础,是社会文明程度的体现,各相关部门要围绕主题全力做好“全国交通安全日”的各项宣传工作。一是全市各级公安及交警部门充分发挥“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主力军作用;二是文明办、教育、交通、司法、安监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分工合作,形成交通安全宣传齐抓共管的局面;三是宣传活动要力求内容生动、形式多样,群众互动参与性强;四是“全国交通安全日”要与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123、124号令等专题宣传有机结合,加强普法宣传,社会提高安全意识;五是要突出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和交通安全文化建设,大力倡导文明驾驶礼仪。
支队启动仪式结束后,支队长刘先明、政委龙剑等支队领导还深入汽车西客站、达县南外四大班子路口等地,对直属一、二大队的开展的宣传活动进行检查、督导,并热情耐心解答群众的咨询。支队7个督导组,于12月2日当天深入各联系大队,督促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日”活动情况。
当日,大竹、宣汉、开江、渠县,万源市政府分别在辖区县城举行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启动仪式,启动仪式后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民警们通过给过往车辆张贴“12.2”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标识、发放宣传资料、播放警示录像片、组织群众参观交通安全教育展板等多种方式向广大群众及驾驶人进行了宣传。据统计12月2日全市共设置宣传站点12处,出动宣传人员700余人,发放宣传材料30000份,受教育人数35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