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辖区客运车辆源头管理, 11月5日下午,大武口区交警大队与运管、城管联合召集辖区客运企业负责人就加强客运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及对客运企业源头管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会议由客运管理科科长董川主持,大武口区交警大队教导员陈奇峰、城管大队刘队长、辖区客运企业负责人、主管安全的领导及大队民警共20余人参加会议。
动员会上,陈奇峰教导员对大武口辖区近期出租车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分析了事故发生的原因,同时要求各客运、出租车公司要立即将事故情况通报传达到每一位车主及驾驶员,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确保车辆行驶安全,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
1、把好驾驶员准入关。聘任驾驶员时应先到公安交警部门全面了解驾驶员的基本情况,查询该驾驶人的交通事故和违法行为记录。要求其提供驾驶证、身体条件证明、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等,并对其职业道德、驾驶技能等进行综合考察,合格后方可聘用。
2、加强对从业人员、驾驶员的培训教育。从近年来事故发生率来看,出租车相对固定的驾驶员发生事故的几率相对较少,代班驾驶员驾驶经验相对不足,遇到紧急情况不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交通事故发生比率高。各客运企业要进一步深化、巩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结合各自实际,落实相关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所属车辆安全检查督查力度,加强驾驶员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认真做好车辆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的维护、保养和检测工作,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3、强化企业内部教育整顿。一是定期组织由公司领导带队的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处理。二是定期按照交警部门下发的“清理交通违法记录通知书”的要求,通知要求驾驶员及时清理交通违法记录。
4、安监、运管、交警部门对发生驾驶员严重交通违法、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育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依法处以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经营资格。
随后,客运管理科科长董川、城管大队刘队长分别就客运车辆综合整治工作提出了要求。各客运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回去后将在企业内部认真自查排除隐患并组织学习,积极配合综合整治工作,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共同为迎接党的“十八大”创造一个安定、整洁、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