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运管局、公安厅交管局联合下发通知,认真贯彻落实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交通运输部、公安部《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以下简称《大纲》),进一步安排部署驾培工作。
一是切实落实好《大纲》内容和要求。抓紧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大纲》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督促驾驶培训机构根据《大纲》尽快调整培训教学计划、教学场地、设施设备。二是加强科技信息建设。升级改造IC卡计时管理系统,实行驾校学员信息网上采集、网上预约。三是评估驾校培训能力。运管、公安交管部门每半年核定一次驾校培训能力,并向社会公布驾校月度培训能力和受理考试人数。四是进一步加强培训质量监督管理。对驾驶培训机构培训学时弄虚作假、减少培训项目等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并核减培训能力。屡次发生违规的,减少考试名额,直至停业停考。五是做好实际道路驾驶培训的相关工作。科学规划实际道路驾驶培训的线路,注重培养学员的实际道路驾驶能力。六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通过各种媒介,定期将驾校培训费标准、考核排名、每月培训人数、合格率排名等信息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