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交警支队凉州大队(以下简称凉州大队)着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不仅做好了事关民生大事的交通安全工作,还做好了道路交通管理有关的服务群众的工作,真正做到了“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在交通管理方面的需求,解决了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实现了交通管理工作和谐发快速发展。
预防为主,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凉州大队在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四长”负责制的过程中,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汇报交通安全形势,及时汇报当前公安交警部门正在开展的各项工作,努力取得党委、政府的支持,充分发挥各级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每年初,主动向辖区党委、政府汇报,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考评范围,凉州区政府与38个乡镇、7个街道办事处签订了《道路交通管理责任书》,签订率100%;大队各中队督促落实各乡镇与447个行政村签订了《道路交通管理责任书》,签订率100%,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都能对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积极重视。这样以来,不但加强对交警自身的宣传,而且扩大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坚持理性平和的执法。凉州大队在日常执勤执法中坚持从实际出发,真正落实“以人为本”的理念,对一些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采取现场警告、教育、纠正,不罚款。这样以来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对立情绪冲淡了,融洽了,警民关系也得到了改善。今年上半年,就处罚率较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0%,警告教育率较去年同期相比提升了15%。
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凉州大队把严格公正执法作为执法工作的最基本来抓,无论是城区执勤执法还是公路执勤执法,都要求从执法主体到位,执法依据充分、适用条款准确、执法程度合法、执法文书和票据统一,执法过程从文明抓起,这是交通管理工作的生命线,也是规范化建设与业务建设的最佳结合点,大队做到了紧紧抓住不放。全面推行阳光警务,彻底摒弃“暗箱操作”,增强警务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标准的透明度。特别是加强对事故裁决、调解、摩托车牌照选号,违法处理工作流程的规范化。通过内外联动、上下结合、积极为一线办案民警执法撑腰鼓劲,努力创建严管严治的氛围和条件,真正体现法律的尊严。基层中队处于管理的最前沿,把警力的保障和警务的改革聚焦到实战层上,改变大机关、小基层的现象,真正形成小机关、大基层,结构合理,运行顺畅,精湛高效的管理格局。
文明执法是构建和谐交通的重要内容。凉州大队狠抓民警的为民意识教育,努力树立良好的勤务形象,不断规范勤务文明用语,要求民警纠正违法,受理救助,先敬一个礼,做到不使用粗鲁、野蛮、带有污辱人格性的语言,允许对方辩解,告之对方有投诉的权利等。在文明执法的同时,坚持规范执法,坚持严肃认真的态度,从维护法律尊严的高度,依法办事,按程序办事,不随意裁减执法程序,影响执法质量,导致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犯法。民警执法当中程序的准确、规范、高效也赢得了多数群众的支持和理解,很好地体现了警民和谐。
公平公正处理事故一直是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话题。凉州大队在事故处理上,坚持按法律按程序处理。责任认定只是处理事故的参考,而最为直接最为关键的还是人民群众要满意,有了这种办案理念,事故处理民警心里也有底,工作中也信心十足,认定责任也更加准确,群众的满意度也得到了提升。在2008年的“追逃大会战”中,骆琦同志亲自坐阵指挥,一口气完成了支队四分之三的追逃目标任务,他想说的就是:“事故处理直接关系民生问题,要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就可以直接体现我们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威信。”
和谐的交警队伍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基础。凉州大队大队长骆琦带领大队一班人,不断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着力点放在提高科学决策能力、组织指挥能力、应对复杂局面能力上来,使大队、中队两级领导班子成员成为适应新形势的领导者和决策者,成为实现公安交通管理可持续发展的“领头羊”。努力把基层民警素质建设的着力点放在提高民警工作能力、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单警实战等能力上,使民警自觉服从大局,围绕中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民警队伍中营造爱学习、讲政治、肯钻研、讲团结、创和谐的良好氛围。把提升队伍整体实力的着力点放在制度建设、机制创新上,使整个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站在时代的高度科学发展,能够主动适应新情况、新环境。检验队伍的标准放在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上,维护好、实现好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及交通权益,作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检验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试金石,正在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昂扬的斗志为凉州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懈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