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兰州晚报讯2008年7月15日晚8时45分左右,嘉峪关市一醉酒者驾驶无牌号高级奔驰跑车超速行驶肇事,造成两人受伤,一位19岁少女当场死亡。此事备受社会各界关注。10月10日上午,该案第二次开庭,但因旁听人数众多,法庭爆满,十分钟后法官宣布再次休庭。
7月15日晚8时45分左右,嘉峪关市环保局围墙外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一辆灰色奔驰轿车冲出路面,速度极快,先是撞断路灯杆,越过两个花池,撞飞人行道上的少女刘思辰和其同学何智,再撞倒了一棵直径约300厘米的大槐树,然后撞毁了环保局高约2米的围墙,车身翻了过来,四轮朝天翻倒在围墙内。此次事故撞死一人,撞伤一人,车内一男子受重伤。刘思辰是酒钢三中高三学生,当时正等待高考录取通知书,她是家中唯一的孩子,出事后其母卧床不起。
7月23日,嘉峪关市交警支队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肇事者金鹏系醉酒驾驶无牌号车辆超速行驶肇事,金鹏对此起事故负全部责任。7月25日,肇事者金鹏被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8月14日,此案公诉至嘉峪关市人民法院。
8月25日上午,此案由嘉峪关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院第一审判庭的300多个旁听席座无虚席,过道内也挤满了群众,人数多达五六百人。旁听人数之多创该院建院以来开审案件之最。
当日上午9时,犯罪嫌疑人被押入法庭。主审法官向法庭说明,公诉机关认为此案事实清楚,建议法院采用简易审理程序,法庭认为犯罪嫌疑人主动认罪,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然而,就在案件刚刚进入质证程序后,死者家属的委托代理人对法官出示的两份证据提出质疑。法官表示,因该案有待退查,将转入普通审理程序,由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9时30分,法官宣布休庭,开庭时间仅持续了半个多小时。
10月10日上午9时许,该案再次开庭,这次开庭不但法庭内挤满旁听群众,法院门口和大院内也站满群众,人数达2000余人。开庭后约十分钟,因旁听群众拥挤,为了避免发生不安全事故,法官宣布再次休庭,改日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