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后,市综合执法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分析影响城市管理秩序的各类突出问题,与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等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对春节期间燃放孔明灯以及部分路段交通拥堵等现象进行了为期20天的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管理成效,防止了安全隐患,保障了节日期间城市容貌干净整洁、交通畅通。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社会管理秩序,市综合执法局首先加大对非法销售燃放孔明灯的管理,及时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与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工作的通知》,协调并组织各县区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开展宣传造势活动,教育广大群众充分认识燃放孔明灯的危害性,提前引导市民增强安全责任意识,不再燃放孔明灯。为加大管控力度,执法人员放弃节日假期,合理安排时间,错时值班管理,对部分屡禁不止销售孔明灯的商贩,一经发现,一律查扣,统一销毁,严防因燃放孔明灯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其次,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针对春节期间城区主次干道、交通要道、商场、超市、饭店、商业网点集中区域车辆乱停乱放、部分摊点占路为市拥堵交通等现象,市综合执法局与市交警支队积极配合,从2012年1月18日至2月6日,在秦州区范围内设置了七段十三点,认真开展了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保畅通行动。其三,市综合执法局联合相关部门每天2次上街开展宣传督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文明执法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协调解决,对影响城市容貌占道经营的摊贩,通过整合执法力量、依法处罚等措施,坚决予以取缔,期间,共计出动车辆40多辆次,现场解决问题102件,真正使涉及群众利益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