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交通事故,因民事赔偿未达成协议,白银市景泰县寺滩乡永川村村民闫某,竟煽动村上百余名村民,将当地交警队大门和省道201线公路堵塞。近日,白银市景泰县法院一审以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判处闫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2011年10月23日晚,白银市景泰县寺滩乡永川村村民李某因交通事故死亡,死者家属与对方当事人就民事赔偿未达成协议。为了获得更多赔偿费,2011年10月30日晚,李某父亲老李伙同同村村民闫某等人,纠集众多村民到景泰县交警大队采用堵路的手段给交警队施压,要求交警队解决民事赔偿一事。2011年10月31日上午,100余名村民分乘被告人老李等人驾驶的农用车至景泰县交警队门前在闫某等人的煽动下,用农用三轮车、四轮拖拉机将景泰县交警队大门和省道201线公路堵塞。
白银市景泰县公安局组织警力赶赴县交警队大门口对围堵人员进行劝导,而以闫某等人为首的围堵人员不但不听劝告,反而围攻、殴打执勤民警,并采取推拉等手段,强行将现场指挥的景泰县公安局副局长赵某挟持到景泰县政府大门口,继续围堵景泰县政府大门,致使省道201线交通中断2个多小时,景泰县政府大门被堵1个多小时,严重影响了交通秩序和办公秩序。案发后,闫某于2012年2月21日到景泰县公安局主动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