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至2012年6月,抚顺发生多起由于酒后驾驶所引发的交通事故,其中不乏车毁人亡的惨剧。2011年6月至今,抚顺市交警支队共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201起,其中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194起,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7起。
2011年06月24日,新抚区浑河南路三道街路口处,鞠某醉酒无证驾驶无牌照两轮摩托车与一辆轿车相撞,鞠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同年8月17日,史某酒后驾驶一辆微型面包车行至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前时撞上行人寇某,造成寇某当场死亡。今年5月9日晚零时,范某醉酒驾驶小型轿车,在高山路施家桥上突然驶入道路左侧,与一辆重型货车正面相撞,造成车毁人亡的特大交通事故……
酒后驾驶使得一个个原本鲜活的生命静止下来,使得一个个原本幸福的家庭失去了往日的欢笑。为了治理这个“祸首”,市交警支队展开了大规模的打击行动。2011年6月至今,市交警支队共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201起,其中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194起,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7起。
查处的过程中,为了确保治酒驾取得确切的成效,交警们首先确定了“把治酒驾长期开展下去”的方针。“我们就是要将整治酒后驾驶工作持之以恒开展下去,不打一阵风式的运动战,也不搞所谓的突然袭击,要让酒后驾驶的人充分认识到,不能对交警的整治工作存侥幸心理。”交警介绍。
同时,在查治酒驾的过程中,交警们确立了一条“严查”的规矩,也就是说,凡交警“抓”到酒后驾驶违法者,一律依法按上线处罚,见一个罚一个,专门制定对私自降低处罚标准民警的处理办法,有力保证了这项工作的进行。
在查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过程中,凡是交警支队统一安排的查处活动,从发现酒后驾驶者起,就要立即进行抽血、化验、形成材料、审批,直到将醉酒者送进拘留所。
除了这些硬性的措施之外,交警们还利用悬挂标语、发放传单、到人流密集场所宣传等方式,在广大市民中广泛宣传酒后驾驶所产生的严重后果,使得大家从思想上认识到这种违法行为的危害。
“治理酒后驾驶至今,每次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统一行动中,被查处的违法嫌疑人都在逐步减少,大多数市民也都意识到了酒驾的危害,可以说,治酒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由于酒后驾驶所引发的交通事故并没有杜绝,由酒精酿成的车轮下血腥的悲剧还在上演。”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韩东海表示:“治酒驾是个长期的过程,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开展治理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工作,让市民出行更安全、更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