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时15分许,安塞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值班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在安塞县真武洞镇郝家窑村路段,有一行人被一辆摩托车撞伤,伤势较重,摩托车向县城方向逃逸。接警后值班民警王国徽带领贺海斌、曹元明立即赶赴现场,现场留有血迹一滩、银色椭圆形右侧倒车镜一个、伤者右鞋一只,再无其它任何线索,中队民警对现场进行认真仔细勘察后,到医院了解伤者病情及有关线索时,伤者神志不清,无法提供任何线索。民警对有关道路卡口系统进行调取,经过数小时对道路卡口经过车辆进行排查比对,于当晚11时许,确定一辆红色正三轮摩托车嫌疑较大,但该三轮牌照遮挡,驾驶人带有头盔,加之夜间视线差,无法确定三轮车号牌及驾驶人身份。
次日,中队召开事故案情分析会,成立专案组,分工分人对全县类似三轮摩托车进行摸排走访,全县类似三轮车数量较多,中队民警克服困难,不分昼夜,废寝忘食,挨家挨户逐个排查走访。在走访中,民警发现高级中学对面一卖氧气门市口停一辆类似三轮车,立即对该三轮车进行仔细查看,认为该三轮车与肇事车辆相似,通过对门市老板了解及现场遗留物的对比,确定该三轮车就是肇事三轮车。就在此时发现围观群众中有一男子神色比较慌张,民警前去盘查,该男子说话吞吞吐吐,最后确认该男子就是肇事当晚三轮车驾驶人,随即将该男子带回我大队进行询问,经过对常某询问谈话对当晚肇事及其逃逸事实供认不讳。中队成功侦破“2.20”肇事逃逸案,为受害者伸张了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