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和规范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工作,有效为广大交通参与者提供便捷,预防和减少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拥堵、二次事故等安全隐患,延安交警二大队针对辖区道路的现状,强化三项措施,完善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着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社会化,不断开创路面多形式处警的方式,在保障道路安全畅通、提供便民服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辖区范围内营造了文明交通、和谐交通的良好氛围。
一、全面推行电话指导快速接处警模式,切实提高交通事故接处警工作效率。二大队值班室接事故报警后,对辖区内发生的两车或多车互碰、不涉及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各方车损均在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内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直接电话告知当事人快速理赔的处理流程。一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用相机或手机等方式固定事故损失证据,然后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设置警示标志;二是相互查验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凭证,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三是分别向各自车辆承保保险公司报案,四是若不按规定自撤现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二、开展联勤联动快处工作,有效提高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效率。一是执勤民警在巡逻中发现适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协助当事人拍照固定证据后立即撤除现场,恢复交通;二是对发生适用快速处理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告知当事人处理流程,并拨打大队报警电话,登记备案;三是对当事人有争议或有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立即通知大队出警。在交警到达现场前负责疏导现场交通秩序和保护现场,在交警到达现场后协助交警对交通事故进行前期处置。
三、建立事故处理三级工作机制,为当事人自主协商提供便利条件。在值班室电话指导处警的同时,民警在巡逻中发现或电话指导处警当事人双方有争议不能自行协商的,由民警在现场帮助解决自撤事故,并指导当事人办理自行索赔事宜。大队安排事故处理民警帮助来队的当事人解决简易事故矛盾纠纷,形成值班室、外勤警组、办案室三级处理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