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交警大力加强冬季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工作,严把七道关口,划定黄标车限行范围,全力阻击“黑烟”车在城区通行。11月12日至25日,全市查处尾气超标机动车213辆,卡口劝返大型货车、农用车、拖拉机6400多辆,各检测站检出尾气不达标机动车1295辆。
15处卡口阻击“黑烟”车
兰州交警把全力以赴治污治堵作为当前首要任务,采取多项措施治理。按照由环保部门牵头、交警部门配合的工作要求,交警支队以15个卡口岗为重点,狠抓人员、措施、成效三落实。每班每岗抽调交警2人,协同环保部门工作人员,配备相应检测仪器,加大对车辆尾气定量检测力度。对发现尾气超标的车辆,一律查扣移交,形成有力威慑。并在城区部分路段,采取交警拦停、环保部门检测尾气并处罚的方式,加大路检抽查工作
力度。11月12日至25日不到半月时间内,全市15处卡口岗共出动警力1217人次,环保部门人员264人次,路查机动车8127辆,其中尾气超标213辆,查处交通违法2240起,卡口劝返大型货车5188辆,农用车、拖拉机1219辆。报废机动车72辆,全市各检测站共检测机动车7895辆,尾气检验合格6500辆,复检合格1295辆;对尾气检测不合格的车辆,要求车主对车辆进行修理直至达标。
检验合格标志发放率提升
交警支队采取“七项措施”,严把“七个关口”:严把机动车登记注册关,对达不到排放标准的,一律不予挂牌;严把机动车定期检验关,尾气检测不达标的,一律不予签证;严把机动车报废回收关,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一律强制报废、解体;严把柴油车入户关,对不符合市政府规定的,一律不予入户;严把尾气超标车辆路检关,大力查处尾气排放超标车辆,做到发现一辆,查扣一辆,移交处罚一辆;严把农用车、拖拉机卡口关,严禁农用车、拖拉机、劣质煤炭运输车辆在城区范围内通行;严把舆论宣传关,密切协调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机动车尾气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这些措施,对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
全面强化路面管控
为切实解决兰州市当前大货车、农用车、拖拉机、黄标车等重点车辆违反禁行规定进入城区道路行驶的突出问题,交警部门在严格执行6月10日市公安局相关通告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各项限行措施落实。15处卡口岗执行24小时勤务,加强大型货运车辆的劝返疏导工作;加强路面巡逻管控,对于发现的违禁通行车辆,一律依法严格处罚;不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查处纠正货用车、农用车、拖拉机、黄标车、劣质煤炭运输车违反禁行规定进城问题。交警部门以科学合理疏导交通,减少交通堵塞和尾气污染为出发点,合理安排勤务,科学调用警力。
严禁黄标车在城区通行
据了解,警方还专门划定黄标车限行禁行区域,明确规定昼夜禁止环保部门认证的黄标机动车及尾气排放超标机动车、正三轮摩托车、三轮助力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在西柳沟水厂三叉路口以东,黄河以南(含区间内各黄河桥),桃树坪三叉路口以西,南山路、工林路、兰工坪路、晏家坪北路、武威南路、西津西路(柳家营十字以西)、福利东西路以北范围内
(含上述路段),安宁区安宁东西路以南、北滨河路以北、众邦大道以东范围内(含上述路段),以及北滨河路全段、徐家湾路、靖远路、盐场路、佛慈大街(兰州北高速公路收费站以南)通行。另外,在城区大气污染达到红色预警,市委市政府启动红色预案时,交警部门将立即推出机动车单双日限行措施,采取超常规手段,坚决控制和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总量。
明确责任加强考评
在日常考核的基础上,交警支队实行机动车尾气治理工作“一把手”负责制,支队领导包片、大队领导包干,将工作分解落实到中队和民警身上,对工作措施落实不力的,严格倒查问责。11月17日晚,交警支队政委韩兴禄、副支队长张欣、范晓东带领考核组一行,共出动警力40人,警车16辆,采取异地交叉用警的方式,对城区15个卡口岗尾气超标车辆查处工作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并于18日上午立即召开了各交警大队负责人会议,对检查督导情况进行了通报,对各交警大队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尾气路检路查力度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