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兰州智能交通非现场执法系统第二批68个路口的监控系统将正式启用,13辆移动电子警车同步投入使用。届时,非现场执法系统监控的路口将增至100处。这是记者11月25日从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的。
全市监控路口将增至100处
为落实兰州市面向物联网时代“十二五”智能交通规划,进一步提高交通管理科技建设水平,由市交警支队负责建设的“基于物联网的智能交通管理非现场执法系统工程”,已于今年6月28日启用,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查处交通违法行为,规范交通秩序。8月1日起,交警部门对首批完成建设的32处监控点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处罚。第二批68个路口路段及13台移动电子警车,也于今年9月10日进入试运行,目前已基本具备使用条件。经省公安厅交管局批准,这些路口的监控系统和车辆将从12月1日起正式启用,所收集的监控资料,将作为交通违法证据使用。
据了解,第二批投入使用的监控设备主要有四类:第一类是有信号灯路口的设备,主要对闯红灯、不按导向行驶、违反禁令标志、违反禁止标线、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监控;第二类是无信号灯路口或路段的设备,主要对违反禁令标志、违反禁止标线、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监控;第三类是路段的卡口设备,主要对不系安全带、驾车打电话等违法行为进行监控;第四类是13辆移动电子警车车载设备,目前已配备各交警大队,主要对超速、逆行、违法停车、不按导向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监控。
运行以来共抓拍交通违法行为8万起
据了解,自今年8月1日起,兰州市交警支队对非现场执法系统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处罚以来,在交通违法系统共录入交通违法行为83971起,主要包括不按导向车道行驶67289起、闯红灯9065起、机动车逆行4232起、违反禁止标线2110起、不系安全带1152起、违反禁令标志123起。对闯红灯、逆向行驶、违反禁令标志、违反禁止标线等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车使用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罚款200元,记2分;城区道路不系安全带,罚款50元,不记分。
交警部门提示广大驾驶员朋友,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时,需提前规划路线,正确选择行驶车道,按导向箭头指示通行,在直行车道左右转弯、转弯车道直行均会被自动抓拍;通过灯控路口,要严格按信号指示通行,闯红灯将被自动抓拍;上路行驶要严格遵守交通标志、标线,在禁左路口左转弯、违反限行规定,都将被非现场执法系统自动抓拍;遇到前方交通堵塞时,须按顺序排队通行,压双黄线、左道逆行都将被抓拍。驾驶小型客车(包括轿车、吉普车、面包车、微型车),驾驶人和前排座乘车人必须使用安全带,否则也将会被抓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