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上午9时许,东岗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南昌路东段510所门前,一辆摩托车与一辆红色轿车发生刮擦。东岗交警大队二中队交警赶往现场调查发现,摩托车驾驶员有酒驾嫌疑。后经血液酒精检测,摩托车驾驶员谢某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23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
据了解,事发后,黑色甘A·81093摩托车和红色甘A·S1883长城小轿车停在路边。询问中,交警闻到摩托车驾驶员谢某满身酒气,让其出示驾驶执照等有关证件时,其语无伦次。交警随即使用移动血液酒精检测仪对摩托车驾驶员进行检测,并将其带往医院接受抽血检测。据了解,摩托车驾驶员谢某8日晚给一位朋友庆生日,和朋友在南关什字一酒吧豪饮至深夜,9日上午,骑车上班时发生事故。交警告诉记者,近期已处理两起类似“隔夜醉”机动车驾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