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三轮摩托车,电动、人力三轮车和微型货车、轻型货车管理力度,市交警支队在菱湖北路以南、沿江路以北、集贤路和德宽路以东(含上述路段)、龙眠山路以西(不含该路段)区域外围设立12处交通秩序整治宣传检查点。检查点实行早7点至晚10点的勤务管理制度,落实定人、定岗、定时、定责的勤务管理模式,主要职责是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对限制进入禁行区域的三轮车、货车等车辆进行教育和劝导,严格管理周边道路、路口的通行秩序,严格查处三轮车“超长、超宽、超高”、机动车无牌无证、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行人和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信号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