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当日,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深入开展“践行十八大,牵手平安行”“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暨冬季道路交通专项整治行动系列宣传活动,以期提高市民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
今年“全国交通安全日”的主题是“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当天,兰州市交警支队在全市设立12个交通安全宣传点,集中开展宣传。上午11时,兰州市城关交警大队在中山桥广场开展了宣传活动,并提醒市民:临夏路、中山路、酒泉路、静宁路、金昌路、南滨河路、张掖路、秦安路、武都路、庆阳路、白银路、民主西路、火车站西路、通渭路西侧、箭道巷东侧,禁止机动车停放;甘南路12时30分—14时,18时30分以后允许停车;永昌路自由路至双城门段西侧允许临时停车,东侧禁止停车;双城门至张掖路步行街禁止停车;永昌路北段东侧允许临时停车,西侧禁止停车。12月起,城关大队将对有禁停标志路段违法停车的,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