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7月,在金昌市机关单位出现了一个可喜的变化:无论是市委书记、市长,还是各部门领导,除参加重要公务活动外,都步行或骑自行车、乘公交车上下班,少了往日公车接来送往的“繁忙”景象。自全市开展“绿色出行”活动倡议发出后,我市各级领导和干部职工积极响应,率先选择节约环保的绿色出行方式,为盛夏炎热的金昌吹来缕缕清风。
为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甘肃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加快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循环型社会建设,围绕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要坚持绿色发展取向,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要求,今年6月下旬,在市委书记张令平的提议下,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倡议在全市各级机关中开展绿色出行活动的通知》,共同倡导在全市各级机关中开展“绿色出行”活动,号召全市各级机关领导干部和全体工作人员自觉“绿色出行”。这是贯彻落实省党代会精神的具体实践,对于转变干部作风,强化公共机构节能意识,减少环境污染,节约公用经费,减轻交通压力,促进工作人员身心健康,加快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循环型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金昌市区大部分行政办公点和住宅区相对集中,距离较近,领导干部上下班用公车接送,不仅使日益拥挤的交通状况更为严重,还造成了不必要的能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针对这种情况,《通知》要求,从7月1日起,全市各级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和日常生活中,要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并规定: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坚持“绿色出行”,为广大干部职工做出表率。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公务车管理,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减少公务用车活动,提高公务用车效率。倡导“123”出行方案,即:一公里内步行,两公里内骑自行车,三公里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市区内尽量少用或不用公务车。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绿色出行”活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的生态环保意识,提升公共机构节能以及节约型机关建设水平,确保“绿色出行”成为工作人员的主动选择和自觉行为。要通过全体工作人员的示范带动,引导全市人民更多地关注和选择低能耗、低污染和低排放的绿色出行方式。
为确保“绿色出行”活动取得实效,金昌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将结合开展“效能风暴”行动,对公务用车进行专项检查和治理。同时,运用明察暗访等多种手段,严肃查处私驾公车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