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交警部门推出六项措施,深入开展“护校安园”行动,并探索建立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护学模式,全力保障师生交通安全。
为切实加强学校和幼儿园安全防范,市公安局从2月底至11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交警支队根据市公安局要求,把校园安全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切实抓紧好,并推出6项措施,力争把影响校园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到位。首先大力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紧密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会同教育部门,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以广大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学生家长和校车驾驶员为重点对象,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管理的工作措施。其次,督促学校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明确学校承包民警,并与学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督促学校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员或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坚决予以制止;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校车的维修保养和安检制度,严禁学校使用安全技术条件不合格车辆、报废车辆、非法改装车辆接送学生,严禁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搭载学生。再次,建立学生上下学护送长效机制,积极协调教育部门和辖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组织老师、校园保安和学生家长,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共同开展护学行动,探索建立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共建共管的护学模式,逐步形成长效机制。
同时,交警部门将大力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对辖区各学校、幼儿园校址、规模、联系方式进行全面摸排,并登记造册;对周边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及其它交通安全设施再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明细设置人行横道、警告、限速、慢行、让行标志、信号灯、警示灯、减速设施等安全设施的数量、标准和要求,完善各学校及幼儿园门前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并切实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的管理,摸排辖区学校和幼儿园接送车辆及行驶时间和路线等情况,建立车辆、驾驶人及相关情况台帐;逐车检验辖区通行的所有接送车辆,认真审核每个校车驾驶员的资质,建立工作台帐。对车辆超员载客、超速行驶、酒后驾车、无牌无证、报废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并通报所属学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交警部门还完善学生上下学高峰岗制度,确保学生安全通道畅通。各交警大队派出民警和交通协管员,在校园路口站岗执勤,坚持学生上、下学高峰期安全护送制度,维护交通秩序,指挥车辆按规定让行,确保学生通行的安全。并重点查纠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避让行人、不按车道行驶、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防止出现周期性堵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