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24号,以下简称124号令)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以下简称123号令)于2013年1月1日顺利实施,进一步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临潭交警大队法制宣传中队民警于2012年12月25日,结合涉牌涉证专项整治活动,在新城中队交通安全教育室,组织30多名利平出租车行驾驶人进行新部令的教育学习活动。学习期间,重点对驾驶人考试制度改革、校车及大中型客货车等重点车型驾驶人严重违法行为处罚力度、酒驾、闯红灯、超速、故意遮挡号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记满12分驾驶人的准驾车型降级、实习期的教育学习等内容进行了学习交流,使驾驶人加深了对新部令内容的理解和认识,这次宣传教育活动达到了预期的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