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全县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农村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宜川交警大队采取“四个主动”措施,扎实推进乡村道路的管控治理工作。
一是主动联合乡、村二级组织,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大队主动与乡政府、村委会二级组织,全面开展交通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根据乡、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对排查出的乡村危险路段,施工路段登记备案,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上报县有关部门。
二是主动深入各村,大力开展“村官”交通安全培训。大队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抓手,紧紧依靠各乡镇党委、政府,利用“村官”培训,使基层自然村的“村官”在学法、守法、懂法的基础上,成为与农民走得最近的“交通安全宣传员”,通过他们的教育管理,使交通法律安全意识深入农民群众心中,家喻户晓,促进农民群众平安出行,促进和谐新农村建设。
三是主动联合各村治安力量,强化管控协作。充分发挥属地各村治安防范巡查机制,对进出自然村的车辆及人员,提醒人员办证、车辆送检,对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套牌机动车上路行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阻,消除事故隐患,着力解决偏远地区机动车辆和驾驶员“无牌无证”的顽疾。
四是主动联合农机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大队积极联合农机部门开展综合执法,通过农机部门人员的协助,深入农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督促群众及时办牌办证,审验机动车辆,加强农机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建立通报机制,交警部门定期将农机驾驶员上路建章,事故情况通报给农村部门,由农机部门进行教育管理,农机和交警部门建立联合培训机制,对农机手进行培训,建立联合的处罚机制,有效遏制农机械建立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