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上午,延安黄陵交警大队召开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再动员再部署会议,会议由教导员雷扬主持,公安局警务督察长冯世玉、各中队中队长和非警驾驶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县局警务督察长冯世玉传达了全市公安机关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为了规范全省公安机关警车的使用管理,严肃警车违规问题的责任追究,强力遏制警车严重违规问题频发的势头,进一步做好专项治理,迎接省、市验收。县局要求各单位必须遵守陕西省公安机关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的警车使用“七严禁”的规定。会上冯书记要求各单位要建立警用车辆及涉案车辆台帐,细化警车和涉案车辆管理。
教导员雷扬在小结会议中指出:要将“七严禁”作为规范警车使用的准则,并提出三点具体要求。一是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尤其是各单位领导要从对单位对民警负责的角度出发,加强对本单位车辆的管理,杜绝违规使用警车。二是要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作为道路交通管理的业务部门,更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贯彻执行公安部《警车管理规定》,对所有警用车辆及年检情况要建立统一台帐,确保管理规范;所有警用车辆夜间要一律停放在单位,大队值班领导要随时检查警车的停放和使用情况。杜绝私自使用警车,非执行公务需要,警车不准在宾馆、饭店、娱乐场所门口停放。三是要抓好日常养成。值班备勤车辆的驾驶员要按规定系好安全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和警官证;警用车辆外出要按规定上报审批。未经批准警车一律不准离开黄陵。
教导员雷扬在讲话中要求:全队所有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在警车专项治理验收阶段要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对大队的警车和涉案车辆进行再检查。一定要按上级要求在本月30日之前将所有外借外挂车辆彻底清理过户,将灭失车辆、报废未销户车辆、陕O警牌车辆按要求迅速上报市局到省厅销户,对脱审车辆按要求迅速补审完毕,确保问题全部消化。要尽快健全完善所有警车和涉案车辆管理台帐和专项治理工作台帐,力争一次验收通过。整治活动结束时,各单位要形成书面总结上报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