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车”是长期困扰兰州市客运的一大顽疾。10月11日,兰州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决定从10月10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非法客运车辆专项治理活动。记者从此次会议上获悉,兰州市政府已从即日起将打击“黑车”工作的主体责任由兰州市运输部门下放至各县区政府。根据要求,本月17日前,各县区必须成立打非稽查组,人员由各县区自行调配。17日起,打非稽查组应全力以赴投入专项治理工作当中。
“黑车”带来四大危害
据调查,全市目前有非法客运车辆1万辆之多,与合法经营车辆争夺客源,给城市客运秩序带来很大的危害,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非法营运车辆一旦发生事故,乘客得不到应有的赔偿,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从事非法客运车辆人员成分复杂,流动性很大,个别驾驶员非法搭载乘客时,强行拼客,甚至勒索威逼乘客,类似治安案件屡有发生,成为危害社会的一大隐患;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城市客运市场秩序,与合法车辆抢夺客源,极大地威胁到出租汽车行业的稳定;侵占了城市道路公共资源,成为交通拥堵的重要因素,乱掉头、占道、抢道现象突出。
打非权限下放至县区
今年1月份至今,市城运处查处非法营运车辆839辆。由于兰州市城运处稽查力量薄弱,查处手段较为单一,虽然开展了多次集中稽查行动,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对“黑车”的震慑力仍然有限,一直在打,但就是屡禁不止。在当前出租汽车运力不足的情况下,“黑车”活动愈加猖獗,群众反映强烈。为此,兰州市政府决心调整打击非法客运车辆工作体制,将打击非法客运的实施主体责任下放到各县区政府。各县区政府今后将负责打击“黑车”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制定辖区实施方案和调配人员,负责选定打击非法客运综合治理办公场所和查扣车辆存放场地。打非稽查组务必于10月17日投入专项治理工作中,专项治理行动所有罚没收入上缴县区财政,主要用于辖区打击非法营运工作的各项费用。各部门要形成多部门联合执法的强大合力,严格依法行政,防止滥用职权,被查扣车辆一律定点停放,不得私自放行,同时加强对执法队伍的明察暗访,发现有违法行为的,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同时,要加强举报受理,设置专项整治行动举报电话,动员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对“黑车”进行举报,达到全民参与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