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从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防治,交警支队联合环保部门开展综合整治,严格禁止不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尾气排放标准规定的机动车挂牌入户,严格禁止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
近年来,兰州市机动车保有量迅猛增长。至10月20日,全市共有机动车52万多辆。为配合兰州市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交警部门严把机动车登记注册关,对于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的,一律不予登记挂牌。其次严把机动车定期检验关,对参加定期检验的机动车逐台检测,检验不合格的,一律责令其维修改造直至达标。还对一些柴油车不予挂牌入户,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源。另外,对于尾气超标的三轮摩托车、以及严重超载的过境货运车辆等,禁止进入市区道路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