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还没遇到过事故,一旦发生了,不知是先打122报警,还是给保险公司打电话……”在我市一家商贸企业从事会计工作的陈盈是位驾驶“新手”,虽然拿到驾照已有几年了,但从今年8月才开始驾车上路。
带着她的疑问,记者采访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一位负责人高建民表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示廓灯等,如果机动车在我省境内投保,事故没有涉及人员伤亡,单车财产损失在5000元以下,或仅车身前后保险杠、车灯、引擎盖、门窗、后视镜等外表部件损坏,车辆可以继续驾驶的,可以通过快速理赔途径处理。
“这时,双方应相互检查行驶证、驾驶证、交强险凭证等,在此过程中,若发现对方车辆没有号牌,或者驾驶人无证驾车、饮酒驾车等情况,就应立即报交警处理。”高建民说,如果事故中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等,或者遇到一方逃逸,以及双方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等情况的,应对现场进行拍照,或在地面标记车辆轮胎位置,报交警后立即撤离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