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桥区打摩办:万事已俱备只差路权关
济南市交通局:无上路资质公交可补充
商报态度
办法总比问题多 及早便民最关键
最近一段时间,火车站和长途汽车站之间开通摆渡车的消息引起了济南市民的注意,昨天上午,济南市天桥区打摩办召开居民座谈会,请市民为摆渡车的开通运营建言献策。而几乎就在同一时间,济南市交通局则对外正式宣布,由于不符合国家运营标准规定,目前摆渡车还无法上路运营。至此,先期引入济南的摆渡车陷入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
天桥区打摩办说法
“开通摆渡车的时机已经成熟”
自从2010年进行开展行动取缔黑摩的后,天桥区打摩办多次提出要在长途汽车站和火车站之间开通摆渡车,经过几个月的准备,摆渡车终于运抵济南,在天桥区体育中心进行了一个多星期的集中展示,并就车票价格等问题征询了市民意见。为了使市民更了解摆渡车,昨天天桥区专门召开了市民座谈会,邀请市民为摆渡车建言献策。
在座谈会上,天桥区打摩办负责人陈刚表示,只有彻底消除两站之间交通不便的难题,才能使黑摩的成为历史。“目前在两站之间开通由企业运营的摆渡车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而这也是进行‘黑摩的’、‘黑出租’整治的必要措施。”
陈刚的意见得到了与会者的一致同意,黄少岩曾经是一名黑摩的驾驶员,后来在综合整治中“失业”了,但即使这样,他仍然表示坚决支持摆渡车运营,“虽然我原来是驾驶摩的的,但说实话,摩的的确是不安全,而且污染环境,以前拉过很多乘客都说过‘没想到省会城市也这么乱’之类的话,我们也感觉丢脸。现在有摆渡车了,既安全又环保,何乐而不为呢。”
济南市交通局表态
“电动摆渡车暂时不能投运”
无巧不成书。就在天桥区召开座谈会并组织市民乘车体验当天,济南市交通局作为道路营运主管部门,也正式对外公布了其对电动摆渡车运营一事的态度:摆渡车暂时还不能上岗运营。
对于为什么电动摆渡车目前不能上路营运,济南市交通局给出了两方面的理由:
首先,摆渡车不符合国家有关营运车辆技术标准和城市道路通行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营运客车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外廓尺寸、轴荷等应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GB1589))。
其次,摆渡车驾驶员应通过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三是摆渡车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只有配备符合安全管理标准的车辆和人员,才能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特别是在当前依法治国大背景下,开行摆渡车不仅存在一定法律障碍,而且将进一步加剧两站间公共道路资源紧张的矛盾。
■ 记者体验
乘摆渡车,10分钟两站直达
只是座谈远远不能满足市民对于摆渡车的好奇,它跑起来到底是什么样子呢?昨天下午,记者和市民一起,登上了已经改装完成的两辆摆渡车,进行了乘车体验。
经过改造的摆渡车外形更加美观,新加的钢板使车辆更加安全,而且每辆摆渡车都装有电视和音响设备,市民坐进去后第一感受就是“爽”,“太舒服了,座椅很软,而且还能听音乐。和打摩的相比,坐这车去车站,真是一种享受啊。”一位市民感慨地说。
车辆从天桥区政府驶出,沿堤口路向东,到达济泺路沿非机动车道一路向南,到达天桥下车站街后,直接右拐进入火车站广场。而还没等车辆停下,十几位拖带行李的乘客就赶了过来,“上新车了吗,太漂亮了,送我去汽车站吧,正愁着不知道怎么去呢。”
随后,摆渡车又沿着原路来到了长途汽车站,来回一趟耗时20分钟左右,除了在部分拐弯地段耽误时间外,一路上还算比较顺利。也有一些代表表示,希望运营部门再采取一些措施保障车辆安全性,“车辆至少有一半路程要行驶在机动车道上,再加上车辆比较轻,还是存在危险的,如果能再加上一些防护链就好了。”
■ 便民举措
84路区间车改线路缓解难题
在拒绝电动摆渡车上路运营的同时,济南市交通局考虑到目前长途汽车总站和火车站之间的换乘难问题,也通过优化公交线路的方式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办法。
昨日,记者从济南市交通运输局获悉,为优化火车站与长途汽车站之间的换乘,今后84路区间车将开进火车站广场,并且该路的支线车还在总站南区设立公交专用车位。
现有84路公交车是由盖家沟配货中心-火车站双向行驶的,途经长途汽车总站。据悉,为方便两站间旅客的出行,今后将调整84路部分运行路段,将其引进火车站广场。并加大84路公交的班次投入,调整高峰发车间隔,由原来的5分钟降低到4分钟/班。
此外,根据两站间的旅客需求情况,开辟由长途汽车总站直通济南火车站的84路支线车,并在总站南区设立公交专用车位,实现由长途汽车总站到火车站旅客的零换乘。而且,为引导不熟悉环境的换乘旅客乘坐公交车,将“制革街”站名更改为“长途汽车总站南区”。文/图 记者 陈晶 孙姮
■ 事态发展
“实在不行,
只能将车卖掉”
电动摆渡车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下一步电动摆渡车将何去何从?昨天下午,记者采访了正在开会研究对策的天桥区打摩办负责人陈刚。他表示,引入电动摆渡车的尝试,出发点是好的,也是受市民欢迎的,为此他们想进行最后的努力,“目前我们正在准备相关材料,准备通过各种途径送达济南市相关负责人,为开通摆渡车做最后的努力,如果实在得不到批准,那我们也算尽力了,只能将车辆处理。”
陈刚告诉记者,由于电动摆渡车是一种新生事物,出现较晚,目前国家并没有针对电摆渡车运营的具体政策,这也成为了摆渡车运营的最大障碍。但是他仍然认为,摆渡车是解决黑摩的、方便市民两站换乘的最好方法,至于政策上的难题,可以通过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进行有益的尝试。
陈刚同时表示,由于目前运抵济南的10辆摆渡车都已经进行了改装,已经无法退还给生产厂家,只能低价处理给游乐场或者动物园,“赔钱我倒是不怕,只是这么好的措施被否决,我真是有点不忍心啊。”
商报态度
以便民为取向,办法总比困难多
在刚刚结束的山东省第十次党代会上,省委书记姜异康在《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把人民幸福作为根本价值取向。在摆渡车这一具体问题上,自然也应把市民的便利和安全作为部门制定决策的根本出发点。
从目前来看,在对待电动摆渡车的问题上,天桥区打摩办和济南市交通局,其出发点都是好的,一方是想从根本上解决困扰火车站、汽车站多年的黑摩的问题,另一方则更多的是从乘客的安全和遵守政策及道路资源现状的角度来思考。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谁最有理?
方便乘客、方便市民是最大的道理。
站在市民的角度来考虑,大家最关心的是火车站和汽车站之间的便捷安全换乘问题。
换而言之,如果通过积极的沟通以及细致的筹措,让电动摆渡车能顺利上路运行,让黑摩的没有回潮的市场,市民和旅客也会欣然接受。
不管最终通过何种方式解决这一问题,对于市民来说,愿望只有一个——“摆渡车”不能停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