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石煤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关部署,切实履行交警在打击非法开采石煤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要职责,卡住非法开采石煤活动运输环节,上饶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采取“四项措施”加大对非法运输石煤车辆查处力度。
一是加大巡查力度。各科室、中队在日常路面巡逻过程中加大对非法运输石煤车辆的检查力度,特别是加大对320国道、201省道上德线等重点路段和节假日、恶劣天气等重点时间的巡查频率。
二是加大处罚力度。对巡逻中发现的非法运输石煤车辆,要严格查验车辆年检、保险、安全防护措施、驾驶员资质以及运载情况,对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上限给予处罚,对驾驶员该扣分的一律予以扣分,该吊销驾驶证的一律吊销。
三是加强沟通协作。积极主动协同并参与乡镇、安监、交通、公路等部门打击非法开采石煤活动的相关查处工作,对属于交警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得推诿、不得拖拉,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四是强化工作纪律。打击非法开采石煤专项整治行动,是县委、县政府的一项重要决策,大队充分认识此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政府的决策上来,坚决杜绝为非法采矿者、运输者通风报信、说情开脱、充当保护伞。同时在执法执勤过程中要坚持公正、规范执法和理性、平和、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