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支队以“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结合全州交管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向前深入推进。
一、加强源头管理工作。一是支队车管所深入大理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和中运公司,采集客货运机动车及驾驶人基础信息,摸清客货运企业、车辆及驾驶人底数,健全和完善客货运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数据库。二是州交警支队、州地税局召开联席会议商讨车管相关工作。根据车管工作网点的发展形势,税务部门不断加强软硬件建设,跟进车船税征收服务,同时,车管部门严格审核车船税证明。并就税务部门在车管所、检测站等场所设置服务窗口,方便群众依法纳税等事项进行了统一。三是支队车管所考试中心相关人员,组织全州25所驾校校长召开会议,就大理州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待考人员积压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对近期考试工作暴露出的问题进行讨论,并制定措施及时解决。
二、加强应急匝道开口建设。为回应广大交通参与者对高速公路安全、快捷通行的需求,切实结合“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专项整治行动,6月24日,支队召开专题会议,对楚大、大保、大丽三条高速公路中央应急匝道开口相关工作进行研究。参会各部门对前期的相关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打算。由支队秩序管理大队牵头,组织楚大、大保、大丽高速大队,按照国家规定开口标准,间隔距离要求,根据紧急应急的需要确定开口路段,并由秩序管理大队拟定全州高速公路应急开口使用管理规定,由事故预防办协调,上报州人民政府作为全州应急响应的预案,建立健全统一联动的应急指挥机制。积极争取州人民政府的支持,力求有专门力量,负责做好应急开口处设置物理隔离、反光锥筒、标牌导向标志等的设施保障工作。
三、开展道路交通信号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排查治理。按照《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关于开展道路交通信号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关于印发道路交通信号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排查整治重点的通知》要求,支队及时转发了文件要求,认真督促各交警大队对辖区道路交通信号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行排查治理。经过清理排查,截止6月28日,全州新增标志牌164个,更换标志牌26个,新增施划标线数31020米,整改不符合标准信号灯4组,优化配时6个,整改故障信号灯3组。
四、加强督导检查工作。7月1日至2日,按照州公安局党委成员挂钩联系制度的要求,州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长杨容带领交警支队副政委雷明以及交警支队相关部门领导在分别深入剑川、洱源县公安局,对两县的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实地调研协调大丽高速公路交警大队中队营房建设的征地设计工作。督促指导剑川县、洱源县要依托正在开展的“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好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公安局局长陈川在全州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上提出的“保通、解堵、服务、预防”的要求,不断加大路面巡逻力度,提高见警率,服务好辖区群众和驾驶人。
行动以来,全州共出动警力25375人次,警车7076辆次,查处高速公路重型货车违法停车148起;查处国省道重型货车超速行驶1673起,超载33起;发放宣传资料72504份;车辆逾期未检1640条,车辆逾期未报废2673条,驾驶人逾期未检60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