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春运期间交通安全,使春运工作顺利有序的进行,让旅客走得放心,走得安全,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交警三大队采取四项措施,坚决落实公安部和省总队提岀的各项要求,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和谐、祥和的交通环境。
一是坚决落实路检路查各项措施,最大限度将警力部署在重点地区和事故多发节点、时段。以长途客车,旅游客车、卧辅客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为重点,严格落实“六必查”制度,在重要卡点严查“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做好车辆检查登记,做到不放过一辆可疑车辆,不让一辆问题车上路。
二是坚决落实客运车辆安全管理措施,对七座以上公路客运车辆逢车必查,在检查客运车辆时,认真核查乘载人数,驾驶人驾驶资格和驾驶时间,车内消防装置,车辆轮胎磨损状况,对不具备三年以上驾龄的驾驶人,不让其在春运期间驾驶客运车辆。
三是坚决落实应急管理措施,针对雾霾雨雾冰冻恶劣天气,及时与气象部门信息沟通,在辖区内重要路段增设防范标识,交警必须在重要路段上严格把关,提醒驾驶人车辆缓行,严禁非机动车与机动车抢道行驶,搀扶老人和儿童过班马线,确保人民群众岀行生命安全。
四是坚决落实客运驾驶人源头管理措施,深入到运输部门撑握和了解客运运营状况,并和运输企业客运驾驶人签订春运期间客运车辆安全承诺书,对参加春运的客运驾驶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谈话,督促客运驾驶人向乘客作岀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饮酒驾车的安全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