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9月28日开幕的孔子文化节、9月30日的中秋节、10月1日的国庆节,建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提前安排部署了“三节”期间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到早安排早部署,“五措”并举,确保我县节日期间的市容环境、交通秩序、客运市场秩序良好。
一是狠抓市容环境卫生督查。自9月份以来,我局大力规范整治马路自发市场、整治占道经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狠抓了市容环境卫生的督查,对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落实整改。挨家挨户对临街铺面的责任人进行签字落实巡查。在入城路口醒目位置安放提示牌,警示运输散装货物或砂石车辆入城必须做密封包扎,杜绝造成泄漏污染路面。共查处车辆运输泄漏、带泥上路,污染路面案件19起,教育警告30余人次。收缴非法发放的广告传单7万余张,教育警告50多人次。清除乱贴乱画的小广告1000余张,布标9条。清理在墙壁、行道树、电杆上乱吊乱挂有碍市容的物品20多件,教育警告20多人次。查处了损坏市政设施,撕毁、损坏文化墙的案件1起,并依法处理了责任人,维护了市容环境面貌。
二是开展占道经营的整治工作。对占道经营、沿街摊贩、流动摊贩等进行加强巡查、严格管理,做到围绕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集中人力、集中整治”的原则来管理与监督,执法人员克服困难,不辞辛苦,根据工作需要,早上提前一个小时上班,下午推迟下班时间,加班加点整治人行道上卖包子、卖米线、卖菜、沿街叫卖的流动商贩,取缔马路市场。并向市民宣传创建卫生城市的相关知识。9月份共查处占道经营392起,教育警告310余人次。
三是清理人行道上的乱停乱放,督促车辆规范停放。进一步加强车辆停靠管理,把朝阳北路拉货的三轮车乱停乱放问题作为重点对象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对朝阳北路添加停放点两处,把拉货的三轮车统一安排在龙井市场门口人行道上的停放点停放。在城区主次干道的人行道上合理施划非机动车停放泊位七十余处,督促各类车辆按停车泊位规范停放,整治占道停放和乱停乱放,把商铺门前拉货送货的电动车、三轮车一并纳入规范管理,宣传到位、管理到位,做到不影响交通秩序,随时保持道路畅通。共查处摩托车、电动车乱停乱放71起;教育警告65人次。
四是加强城区交通管理。交警中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措施扎实,确保了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未发生长时间、大范围交通拥堵和重特大交通事故,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了平安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结合县委、政府的交办任务,充分利用民警上路执勤时间同时发放宣传手册,对违规停放、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通过拍照、警告登记等宣传教育方式,达到警告作用,再次违反的依法处理。强化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控力度和密度。维护迎晖路、朝阳北路、永祯北路的交通秩序,依法查处东林路、迎晖路、永祯北路逆向行驶和乱停乱放。依法查处临安路、永祯北路逆向行驶和乱停乱放。加大对涉牌涉证、酒后驾驶、客车超员、违法停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共查处 2782起交通违法行为,其中客车超员1起、无证驾驶155起、未悬挂号牌 10起、机动乱停乱放2235起,机动车逆向行驶33起。为“三节”创造一个文明、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五是加强对客运车辆签报站的管理,确保客运车辆安全出行。自签报站成立以来,严格执行车辆出城签报制度。通过在签报站工作人员查验售票清单和清点人数,发现不一致的,劝返无票乘客到客运站补票后乘车,对违规车主和驾驶员给予当场警告;对不听警告再次违反的,责令当事人写保证书并通报到客运站和所在汽车公司。对在城区内沿途站外揽客的客运班车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等措施的有效实施,使客运车辆不进站经营、站外揽客、甩客的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重拳整治了扰乱客运市场秩序的各种违规违章现象,9月份共检查、抽查车辆1000余辆,查处违章串线车辆2辆,站外揽客车辆26辆、非法客运车辆4辆,有效地维护了我县客运市场秩序,确保了我县节日期间客运班车经营秩序的良好和规范。
建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以上五项措施的有力施行,为“三节”增添了光彩,重塑了建水历史文化名城的良好形象。